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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20篇) 疫情期间小孩发热要隔离吗

发布时间:2022-03-23 00:04:00 |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20篇) 疫情期间小孩发热要隔离吗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20篇) 疫情期间小孩发热要隔离吗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精选20篇)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知识

  1、勤洗⼿。使⽤肥皂或洗⼿液并⽤流动⽔洗⼿,⽤⼀次性纸⼱或⼲净⽑⼱擦⼿。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纸⼱、⽑⼱等遮住⼝⿐,咳嗽或打喷嚏后洗⼿。

  3、增强体质和免疫⼒。均衡饮⾷、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过度疲劳。

  4、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

  5、尽量减少到⼈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精选20篇)

  感染病毒的⼈会出现程度不同的症状,有的只是发烧或轻微咳嗽,有的会发展为肺炎,有的则更为严重甚⾄死亡。下⾯是⼩编整理的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精选20篇),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

  ⼀、组织保障

  (⼀)省⽹络运营部负责全省疫情期间装移修总体保障调度统计⼯作;督促代维单位落实智装维⼈员及96480宽带专家个⼈安全防护⽤品的配置到位及检查;牵头制定疫情应急保障预案。

  (⼆)分公司⽹络部负责应急保障预案的落实及细化;做好属地固⽹通信保障及装维服务组织、落实⼯作,确保正常的⼊户服务等⼯作的有序进⾏。

  统⼀了解有疫情区域信息做好装移修调度;做好每⽇修障、装机⼯单记录;

  成⽴应急保障⼩组,设⽴专项接⼝⼈,做好本单位装维⼈员每⽇健康状态统计、新增重点防范疫区(主要是有疫情的医院、⼩区)情报的收集,每天18点前将装维⼈员健康状况报告上报省公司(通过河南紧急事件沟通群上报);

  督促代维单位落实智慧家庭⼯程师个⼈安全防护⽤品的配置到位及检查。

  接收上级或指定疫区通信保障需求等各类保障事项。

  (三)代维单位按预案要求落实装移修服务保障;必须为在岗的装维⼈员、96480宽带专家配备⼝罩等预防药品;配置红外测温仪,每天做好体温检测。及时配合局⽅做好各类应急问题的响应和处理。

  (四)客户服务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客户服务⼯作指导,对于隔离等特殊地区暂时⽆法提供客户上门需求的,组织、制定对外服务⼝径,并组织落实。

  ⼆、及时掌握装维⼈员、96480宽带专家⼈员情况

  (⼀)各市分公司、代维公司要做好装维⼈员、96480宽带专家的防护措施,配备医⽤或N95⼝罩、⼿套、酒精等防护⽤品;⼯作场所按照要求做好消毒⼯作。

  (⼆)各分公司⽹络部牵头,组织代维公司做好装维⼈员、96480宽带专家⼈员返乡(外出)以及返回⼯作地的时间,有⽆发热、咳嗽等基本情况的统计。

  对于交通受限⽆法按时返回⼯作地的情况,上报公司的同时,务必做好⽚区内⼊户服务⼯作安排,确保⽇常装维⼯作的正常运转。

  (三)对于节后返回⼯作地的员⼯,请提醒其连续监测体温14天,提醒此类⼈员少外出、戴⼝罩、勤洗⼿、不握⼿。对于最近14天内去过湖北或

  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最近14天密切接触过14天内来⾃湖北或其他疫情较重地区的⼈员、最近14天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员⼯,要求其居家或在固定场所不外出,进⾏⾃我监测。监测期满⽆异常⽅可⼯作。

  3、装维⼈员、96480宽带专家⼈员每⽇上岗前要做好体温监控和记录⼯作。如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病例现象的,及时反馈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组织其做好隔离处理。

  4、装维⼈员应做好每⽇修障、装机⼯单记录,包括服务地址、服务⼈员、去向跟踪等信息统计,以便根据疫情变化随时对密切接触⼈员采取及时应对措施。

  三、96480宽带专家在线排障

  (⼀)各外包公司要安排装维能⼒突出的装维⼈员、宽带专家到96480坐席值班,协助指导⽤户进⾏⾃主排障;

  (⼆)96480在接到⽤户报障电话或10010转派的障碍⼯单时,要在线对⽤户进⾏指导,尽量通过电话指导⽤户解决问题;

  (三)如遇⼤⾯积故障时,96480要及时给⽤户解释,并报告各市分公司⽹络相关部门或中⼼进⾏处理。

  (四)对于实在不能在线解决的故障,区分有疫情和⽆疫情的区域分别处理。

  1、针对有疫情的区域:“尊敬客户!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共同防御疫情,保护⼤家⾝体健康,您所在区域的宽带装机和障碍暂时不能上门服务。”故障单派发,装维⼈员⼯单上进⾏阶段性回复,做好跟踪;疫情解除后,上门修障。

  2、针对⽆疫情的区域:"尊敬客户!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共同防御疫情,保护⼤家⾝体健康,您所在区域的宽带装机、修障如需上门服务。在您同意的情况下,我司将尽快安排上门服务"。⼯单派发后,装维⼈员与⽤户联系,如能上门服务,请按照疫情期间装维⼈员⽇常⼊户⼯作要求进⾏上门服务,如区域封闭,不能按时上门的,向⽤户做好解释,并在⼯单中进⾏阶段性回复,条件具备后,上门修障。

  四、疫情期间装维⼈员⽇常⼊户⼯作要求

  疫情期间的⼊户装维⼯作,请各市分公司务必做好组织和保障:

  (⼀)暂停局⽅主动发起的各类上门服务。

  防疫期间,客户对家庭宽带⽹络的依赖更为迫切,装维、智慧到家业务需求可能呈增长趋势。对于客户主动发起的装维服务需求,按照⽇常⼊户服务要求及时响应处理。为避免交叉传染,请装维⼈员尽量减少⼊户次数,原则上除⽤户发起的装拆移修服务需要上门外,暂停局⽅主动发起的各类上门服务(例如换猫、升级)等⼯作。

  (⼆)处理故障时优先进⾏远程指导;

  接到客户主动报装、报修需求的,装维⼈员需及时与客户联系,主动汇报⾝体情况,同时询问客户有⽆发热现象,双⽅确认⽆误后,⽅可预约上门时间进⾏装维服务。对于故障报修,通过测试线路⽆问题的,建议和客户说明原因,避免上门交叉感染隐患,征得⽤户同意的,远程指导客户排障处理。客户⽆法处理的,做好防护上门服务。

  (三)上门前与⽤户联系,不得强⾏进⾏⼩区或上门。

  必须⼊户处理的装维订单,上门前务必跟⽤户确认为⾮疫情封闭⼩区或场所,如为疫情封闭区域或不允许外来⼈员进⼊区域,请及时与客户进⾏沟通,说明情况,不得强⾏上门,在⼯单上进⾏阶段回复,暂不回单。在后续征得⽤户同意后再⼊户装维作业;

  (四)⼊户前,做好安全防护

⼊户前,做好安全防护,务必佩戴⼝罩、(如果有护⽬镜、眼睛等最佳)、鞋套⼊户。跟客户保持1⽶以上距离,保护好⾃⼰;⼊户后,先征求客户同意,最好洗⼿后施⼯。施⼯完成,再进⾏洗⼿后,带上施⼯垃圾离开。

  (五)发⽣客户有发热等紧急情况发⽣的,及时上报分公司,并按照隔离要求做好⾃⾏隔离监测。

  五、客服投诉处理应对

  针对客户对装移修服务不及时的投诉,由省客服负责拦截及解释,统⼀话术如下:

  (⼀)针对有疫情的区域:“尊敬客户!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共同防御疫情,保护⼤家⾝体健康,您所在区域的宽带装机和障碍暂时不能上门服务。涉及障碍处理先由我们宽带专家在线进⾏指导”。

  (⼆)针对⽆疫情的区域:“尊敬客户!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共同防御疫情,保护⼤家⾝体健康,您所在区域的宽带装机、修障如需上门服务。在您同意的情况下,我司将尽快安排上门服务"。

  六、营业厅协助做好⽤户解释

  结合疫情期间装机服务保障要求,由营业厅协助做好前端⽤户的解释⼯作,统⼀添加⽤户告知内容如下:“尊敬的⽤户!为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号召,更好保障⼈民群众⾝体健康,业务受理后,我们的智慧家庭⼯程师将在接收到装机⼯单后及时与您联系,提前与您确认上门服务时间,征得同意后再上门。个别区域根据疫情防护需要,将暂缓上门,敬请谅解。”并同步明确⽤户预约时间并做好系统备注,以便⼈员调配。

  七、发现疑似病例应急处理

  ⼀旦发现有装维⼈员、9640宽带专家⼈员疑似感染,⽴即逐级上报市公司⽹络部经理、分管领导、省公司接⼝⼈、代维公司领导,并向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全⼒救治、坚决隔离、排查密切接触⼈员、根据统⼀规范发布疫情信息。

  ⼋、装移修⼯作应急调度

  (⼀)当出现装维⼈员、96480宽带专家⼈员疑似感染、思想抵触导致⽹格内在岗⼈员不能满⾜装移修服务保障需要时,启动应急调度机制。

  (⼆)⽹格内还有在岗装维⼈员的,由⽹格长⾃⾏安排调度替补。⽆⼈在岗的情况下由地市⽹络部专业负责⼈及代维单位负责⼈联合调度处理。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2

  ⼴东中⼩学校、幼⼉园已陆续放假,校外培训机构是不少学⽣的“放假⽬的地”。⽇前,⼴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

20XX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减少⾮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审慎开展跨校、跨区、跨市的聚集活动,暂不举办涉及境外⼈员的交流活动。

  《通知》要求,健全完善防控⼯作机制。⼴州各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属地、学校防控⼯作体系,坚持⼈物同防、多病共防,健全完善教育、卫⽣健康、疾控中⼼、社区卫⽣服务中⼼(镇卫⽣院)、定点医院和学校的联防联控机制,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参照落实“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防控管理制度、防护物资储备、医疗卫⽣⼒量指导⽀持、隔离场所。

  同时,要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及处置。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划定相对独⽴、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于发热⼈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按照发⽣聚集性疫情情景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品储备,加强师⽣培训。⼀旦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员,或发现聚集性发热情况,或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症状感染者,要做好病例排查、隔离、转运等,同时做好信息报送。

  《通知》还提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作措施。引导教职员⼯春节期间尽量在穗过节,⾮必要不到中⾼风险地区,⾮必要不出境。重点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减少⾮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审慎开展跨校、跨区、跨市的聚集活动,暂不举办涉及境外⼈员的交流活动,⿎励、引导采取线上模式举办。50⼈以上线下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案和应急预案,从严控制举办⼤型群众性活动,按照“⾮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尽量压缩⼈员规模,缩短举办时间,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活动举办单位(主、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监管责任。

  此外,要进⼀步做好重点⼈员管理。要建⽴“两本账”,各校外培训机构建⽴家在中⾼风险地区教师、员⼯、学⽣台账,⿎励、引导师⽣员⼯留校、留粤过年;建⽴寒假期间到中⾼风险地区旅⾏探亲教师、员⼯、学⽣台账,及时提醒警⽰劝导,严格执⾏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3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作部署,维护⼴⼤⼈民群众⾝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相关⼯作通知如下。

  ⼀、暂停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各区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有关要求,在未接到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之前,暂停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各区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的协调作⽤,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格化”排查和联合督查巡查,确保疫情防控⼯作要求落实到位。

  ⼆、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是对机构所有教职员⼯逐⼈摸排,掌握春节假期⾏程,登记备案;⼆是对与疫区或确诊病⼈接触过的疑似⼈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制定防控⼯作⽅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四是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持。2⽉2⽇前,各区要对辖区内“有证有照”机构进⾏⼀次全员⾃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事件⼀级响应解除前,有重点、有批次地持续开展压茬式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要严格执⾏“⽇零报告”制度,每⽇16点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零报告表》,如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事⼀报;要按照省建⽴健全四级联动机制的要求,明确本级和各机构的安全防疫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顶风违规的机构,⼀经查实,要采取综合执法,从严从速进⾏查处。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4

  近期,受北京疫情影响,特别是境外确诊⼈数仍呈爆发性增长,国内疫情仍存在反弹的风险,“外防输⼊、内防反弹”压⼒仍然很⼤。因此,⼤荔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将常态化持续进⾏,同时,X⽉XX⽇起复⼯复课后,⼤荔县境内部分⽆资质⾮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教学辅导⼯作,严重扰乱了县域培训机构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进⼀步规范管理,最⼤限度保障师⽣⽣命安全和⾝体健康,⾃X⽉XX⽇起,⼤荔县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进⾏检查,同时对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进⾏集中治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要求各证照齐全的“⽩名单”合法培训机构要注重疫情防控⼯作常态化开展,同时规范办学⾏为,检查过程中将重点治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衔接”“⼩初衔接”等违规培训⾏为。同时整顿虚假违法招⽣⼴告(简章)、乱收费⾏为、不按要求公⽰各种信息、乱挂牌等现象,同时严厉查处培训机构招收义务教育段学⽣开展全⽇制教育教学。

  ⼆、凡是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停⽌⾯向中⼩学⽣的各种培训⾏为,并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三、对违规开展⽂化及艺术、“幼⼩衔接”等培训的托管机构、幼⼉机构进⾏依法取缔。

  四、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各机构存在的防疫⼯作常态化管理漏洞、消防安全隐患、安保安全隐患及⾷品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安全隐患的机构要求⽴即停办整改。

  五、对公告以后仍然⽆证办学的机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四条规定责令停⽌办学、退还所收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处罚,并列⼊全国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希望⼴⼤学⽣、家长及社会群众树⽴正确教育观念,理性对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不盲⽬攀⽐,切实减轻孩⼦课外负担。同时,欢迎各位家长对⾮法校外机构、公办在职教师参与补课等⾏为进⾏举报,共同为孩⼦们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5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作,充分发挥国家⼈防办烟台培训中⼼的职能作⽤,根据烟台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处置⼯作领导⼩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烟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举办指南》、《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举办展览活动的通知》,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作要求,根据烟台培训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要求:

疫情防控责任制

  ⼀、严格实⾏

  ⼀、严格实⾏疫情防控责任制

  每⼀期培训⼈数原则上不超过100⼈,明确专⼈负责。因参会⼈员来⾃全国各地,培训中⼼特成⽴专班负责,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挂帅,烟台培训中⼼主要领导作为专班成员,具体分⼯进⾏常态化检查、巡逻,全⾯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及承办⽅的主体责任,统⼀调度应急处置所需⼈员、物资、场所,研究解决疫情处置中的突发问题,做好⼈员带离、转诊救治,善后处理等⼯作。

疫情防控规范

培训期间疫情防控规范

  ⼆、

  ⼆、培训期间

  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座椅、门把⼿、⽔龙头等重点部位进⾏擦拭消毒,消毒后进⾏封闭管理。

  2、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前后通风,正确使⽤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场门⼝放置免洗⼿消毒液或医⽤酒精。

  4、定时对电梯进⾏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员分散乘梯。

  5、严格卫⽣间清洁消毒,保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流通和下⽔道畅通。

  6、所有会议⼈员在进⼊烟台培训中⼼门卫处,需提交健康码,持健康码黄码、红码⼈员⼀律不得⼊内,⼯作⼈员要⽴即报告,妥善处置,总服务台做好⼈员实名登记,便于必要时开展追踪检测。

  7、以下情形的⼈员不得参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症状感染者,治疗期间及确诊后3个⽉内的;疑似病例及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腹泻、⽪疹、结膜充⾎等症状未痊愈者,未排除传染病及⾝体不适者;近21天有国内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

  8、所有参会⼈员要科学合理佩戴⼝罩,并随⾝携带备⽤⼝罩,保持科学距离。

  9、参会⼈员如有条件的,宜提前在当地进⾏核酸检测并随⾝携带相关证明。

  10、合理安排就餐,提⾼就餐⼈员分散度,保持就餐环境⼲净整洁,⼊⼝处放置消毒酒精和洗⼿提⽰牌,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空调。

  11、加强餐厅和⾷品加⼯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器具消毒,落实⾷品安全措施。

  12、做好客房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式进⾏客房通风,加强室内空⽓流通,每天定时进⾏常规清洁消毒。

  13、做好交通⼯具的防护管理。

  14、预留两间客房,作为临时处置点,对突发性发热⼈员进⾏临时隔离、转诊。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6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及时采取管控措施,要求全市17家民办学校及72家校外⾮学历培训机构扛起“责任”旗,坚决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卫战。

  1、定责明责:强领导、早部署

  X⽉X⽇,教育体育局成⽴腾冲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统⼀组织、协调、指挥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研究制定防控⼯作策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事项。同⽇,发布⽹上通知,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即刻停⽌⼀切集中教学和线下培训活动。

  2、细责强责:发⽂件、硬要求

  X⽉XX⽇,教育体育局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暂停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律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在不聚集的前提下,对学⽣和家长做好相关解释⼯作,以避免在学⽣和家长中出现不清、不满、不畏情绪。明确提出,对不服从管理、⼀意孤⾏的培训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纪追究责任。

  3、守责尽责:全⾯查、久防控

  X⽉XX⽇,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停训,并按照要求以打电话、贴公告和群信息等⽅式对学⽣和家长进⾏停训通知,同时做出认真细致的解释。经领导⼩组⾛访调查,所有机构培训活动均已停⽌,没有出现私⾃开展培训的⾏为。X⽉XX ⽇,要求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园成⽴疫情防控联络⼩组,及时完成上传下达等⼯作,并配合局领导⼩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的近期到湖北返腾师⽣情况排查,第⼀时间上报排查情况。X⽉XX⽇,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清退费⽤的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在不集中的前提下,⽆条件、全额清退已收费⽤,对不按要求退费的,将进⾏严肃处理。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7

  国内⼀些地⽅前段时间连续发⽣聚集性疫情,但我省形势总体平稳,因⽽没有中⽌校外培训机构办班。虽然⽬前国内已实现中⾼风险地区动态清零,但疫情并没有远去,在初春也容易出现反弹。培训机构⼤多处于密闭空间,⼀旦出现燃点,可能导致群体性传播。因此,必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作。

  ⼀⽅⾯,要严格落实场所防控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环境卫⽣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换⽓。各培训机构都应明确专⼈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罩,以及⽇常清洁、消毒等防疫规定。在近期国内疫情⼀度呈多点散发之时,我省对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实⾏相对封闭管理。虽然各地疫情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前仍然应控制⽆关⼈员进⼊培训机构,尤其是禁⽌体温异常及有疑似症状的⼈员进⼊。这⾥涉及是否允许送外卖的问题,从风险防范⾓度应加以注意。但考虑到培训机构⼈员就餐等现实情况,允许外卖⼈员在做好个⼈防护前提下进⼊楼宇,在培训机构门外特定区域设⽴外卖存放点,合理兼顾配套服务需求。

  另⼀⽅⾯,要切实加强⼈员管理。建⽴教员、学员健康监测制度,实⾏“⼀⼈⼀档”台账管理。吸取有的地⽅暴发疫情源于培训讲师、且出现超级传播事件的教训,必须严格重点⼈群防范。凡有境外或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员、学员,都应切实执⾏健康管理措施。同时,继续控制线下培训规模,避免⼈员过度聚集。如确需举办50⼈以上讲座、研学、展⽰等活动的,必须制定防疫⽅案,夯实健康排查、实名登记、个⼈防护等措施,通过细化实化各环节防控,尽可能减少风险隐患。

  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必须全⾯落实属地、部门、机构、个⼈“四⽅责任”。每个培训机构都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施,规范设置临时隔离区。疫情防控还有赖于增强个⼈防护意识。⽆论教员和学员,都应养成⼀⽶线、不聚集、戴⼝罩、勤洗⼿、多通风、⽤公筷等良好习惯,从细节⼊⼿筑起防疫屏障。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8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阿坝州教育局完善⼯作预案,健全制度机制,全⾯抓好全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作。

  ⼀是进⼀步抓好防控。

  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早于2⽉17⽇前开学,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通知,调整开学时间后,涉及到教学计划的实施,可统筹调整双休、暑假时间,合理安排教育教学任务。疫情响应未解除前,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现场教育教学和实践培训等各类活动,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是进⼀步细化预案。

  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坚持分层分级分类分散加强防范,强化因地因校综合施策,进⼀步细化优化防控预案,做到“⼀地⼀策、⼀校⼀策”,确保⼯作预案有针对性、时效性。

  三是进⼀步摸清实情。

  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全⾯覆盖、⽆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学⽣分布情况,精准了解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学⽣在校内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学⽣返校前14天的⾝体健康状况。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9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前,市教育局就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要加强⼈员排查处置。要重点全⾯排查7⽉6⽇以来南京返锡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员、学⽣以及其他关联⼈员。有南京禄⼝国际机场经停史、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员⼯及共同⽣活⼈员不得进⼊培训机构。有南京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员⼯如⽆法提供72⼩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即向社区报备,按照社区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暂不进⼊培训机构。如师⽣员⼯的共同⽣活⼈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因南京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及⽆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等情况进⾏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师⽣员⼯暂不进⼊培训机构。

  ⼆要严格防疫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守⼟有责、守⼟尽责,全⾯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规定,进⼀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员管控、个⼈防护、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作,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和测温登记等措施。师⽣员⼯要科学规范佩戴⼝罩、勤洗⼿、常通风、不聚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员主动接种疫苗。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律停业整改;如要恢复培训业务,必须经过申请、相关部门现场严格审查等程序。

  三要实⾏“⽇报告”“零报告”制度。从即⽇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要恢复疫情防控“⽇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在“江苏省中⼩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报疫情防控情况;还要在“⽆锡市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信息平台”每⽇登录、上报防疫情况,确保相关⼈员信息应报尽报,相关数据正确。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0

  ⽬前,我国南京等地相继出现聚集性疫情,变异毒株传播性极强,防疫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作要求,现就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从即⽇起,关停我县县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恢复时间根据县疫情指挥部要求另⾏通知。

  ⼆、线下教学停课期间,培训机构应加强教学场所的封闭管理,进⾏全⽅位消杀处理,做好防⽕防盗⼯作。

  三、关停期间,各培训机构要做好教职员⼯的⽇常⾝体健康监测⼯作,尤其对中⾼风险地区及外籍教师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管控,为下⼀步复课做好准备,经验收合格后⽅能开课。

  四、各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做好政策解释、疫情防护、维稳等相关善后⼯作,确保稳定。

  五、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凡未按要求关停,要承担相关责任,并进⾏严肃处理。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1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学技术指南(试⾏)》《江苏省中⼩学校防控指导⼿册(第⼀版)》和相关⽂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学科类培训机构、成⼈⾮学历⽂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总体⼯作要求

  1、全⾯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级响应解除前,全⾯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律停⽌。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式做好学⽣及家长的解释⼯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和实际控制⼈为疫情防控第⼀责任⼈,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员、⼀线员⼯,明确各⾃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教研和学⽣线上教学,⿎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员应居家进⾏,不得集中办公。⽹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作

  5、开展师⽣员⼯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员⼯健康状况和⾏程动向,做好三类⼈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暂不返宿。

  6、做好复课前返校⼈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名师⽣员⼯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名师⽣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7、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量的医⽤⼝罩、⼀次性⼿套、洗⼿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存储。

  8、做好环境卫⽣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死⾓,保持环境整洁。

  9、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10、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线下培训复课后⼯作要求

  1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可经营。

  1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同⼀时段⽣均⾯积不低于3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作,加⼤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少通风三次,每次⾄少30分钟。

  1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员进⾏防控,严控⼈员出⼊,闲杂⼈员不得进⼊机构,确需进⼊的按规定进⾏登记检测后进⼊。

  1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主管部门。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机构的教职员⼯和学⽣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即就近送⾄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可继续复课。师⽣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作指导。

  17、建⽴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健康状况监测。

  18、加⼤违规机构处罚⼒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疫情防控⽽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作要求执⾏不⼒、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吊销证照处罚。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2

  ⼀、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培训场所的全体员⼯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作。

  ⼆、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报告,机构负责⼈需⽴即报告卫⽣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戴⼝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定点医院进⾏进⼀步检测(核酸)

  协助开展密切接触⼈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进⾏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和空⽓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时间成⽴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作,在卫⽣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消毒和隔离等⼯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3

  20XX年X⽉X⽇,青岛市教育局根据⼭东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最新部署要求,现就进⼀步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管理⼯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禁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普通中⼩学、幼⼉园开学前,要严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涉及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律停⽌。

  ⼆、保障教职⼯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东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的紧急通知》中“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 2 ⽉ 9 ⽇ 24 时前复⼯”的要求,切实保障培训机构教职⼯⽣命安全和⾝体健康。

  三、做好培训计划调整。

  培训机构线下课程培训延迟⾄疫情结束后实施或开发线上同步教学课程,同时做好学⽣和家长的解释⼯作,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退费等事宜。

  四、强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培训机构要严格执⾏各级党委、政府的防疫要求,全⾯摸排教职⼯状况,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作预案,细化防控措施,抓好责任落实。

  五、压实监管责任。

  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强化督导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疫情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快速果断处置培训机构出现的疫情。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4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的统⼀部署,全省中⼩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停⽌线下培训服务。但近⽇,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向中⼩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进⾏监管的有关⼯作通知如下。

  ⼀、全⾯停⽌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学幼⼉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落

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禁⽌。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向中⼩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学⽣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式,及时通知学⽣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作,争取理解⽀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和家长的切⾝利益。

  ⼆、全⾯加强⽇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度,通过明察暗访等⽅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联防联控,加强对⼀些藏⾝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校⿊班”的摸排,严防⼀些机构或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政部门批准⽅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政部门要切实提⾼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向中⼩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西省中⼩学幼⼉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作。要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学要求严格执⾏,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疫情防控⼯作。

  四、全⾯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资质机构(含有照⽆证机构),⼀经查实,⼀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件规定严肃查处,⽴即取缔并列⼊⿊名单;将⿊名单信息纳⼊全国信⽤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为。要建⽴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有禁不⽌的⾏为,对组织⽅、举办⽅、监管⽅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政部门要切实履⾏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压态势,⼀经发现,⽴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为。

  各市、县教育⾏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5

  1、适⽤范围

  (⼀)经市、区(含⼤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能⼒、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5⽉25⽇起,举办⾯向成⼈类、⾼考复读、⾼考艺考以及⾯向⾼三年级学⽣学科培训的机构可⾃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6⽉2⽇起,除(⼀)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作程序

  (⼀)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作,制定线下培训⼯作⽅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学⽣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返校⼯作专班备案。

  (⼆)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返校⼯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返校疫情防控⼯作⽅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返校专班57号⽂”)防疫要求,对有全⽇制学⽣的培训机构进⾏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返校⼯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位置公⽰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作要求

  (⼀)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是复⼯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责任⼈。各区学⽣返校⼯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返校专班57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作。

  (⼆)属地管理。各区学⽣返校⼯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具体联系⼈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属地“三位⼀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为,要从严进⾏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返校⼯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员⼯,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员⼯才能复⼯复课。学员复课实⾏⾃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员(师⽣员⼯、来访⼈员等)实⾏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员必须进⾏扫码登记。到访⼈员不扫码登记的⼀律不得进⼊,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律不得进⼊。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6

  为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作的决定部署,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营造健康安全环境,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进⼀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XX〕51号)、《关于进⼀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作的补充通知》(浙教防控办〔20XX〕1号)和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丽⽔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作通知如下:

  0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健全⼯作机制。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作,进⼀步强化履职尽责,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第⼀时间响应、第⼀时间处置。

  02 加强分类筛查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市师⽣健康信息报送系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关⼈员进⼊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作需要进⼊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励员⼯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员流动。要建⽴“⼀⼈⼀档”离丽员⼯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底数清、返乡⾏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要在属地政府统⼀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作。

  3、严格重点⼈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在严格执⾏“14+7+7”管控措施后⽅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03 加强防控管理

  1、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次,同⼀培训时段内⽣均⾯积不低于3平⽅⽶,同⼀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少保持1⽶距离。

  2、严格实⾏闭环管理。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负责学员出⼊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

  专⼈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罩佩戴、⼿部卫⽣等⼯作。学员报到不使⽤同⼀⽀笔签到,由学员⾃⾏携带签字笔或刷卡签到。

  3、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按照⾮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赛、评⽐、展⽰、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4、严格动态健康监测。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每⽇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缺勤员⼯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机构⼀旦发现员⼯和学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04 加强卫⽣防疫

  1、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培训机构要建⽴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作流程。

  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廊、教室、卫⽣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全⾯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2、严格管理饮⾷卫⽣。加强机构⾷堂疫情防控,除员⼯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

  杜绝进⼝冷链⾷品,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风险地区⽹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防护。

  教育引导机构员⼯适度锻炼⾝体,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的睡眠,坚持戴⼝罩、勤洗⼿、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公筷等良好习惯。

  05 加强监督查处

  1、严格落实四⽅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进⼀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机构员⼯学员个⼈责任,做好⾃我防护,落实个⼈报告责任。

  2、严格查处整改。

  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即停⽌培训活动直⾄整改到位;

  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7

  ⽬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北京周边均有疫情发⽣。我们各单位属于⼈群密集的场所,同时教职⼯、学⽣、幼⼉的家属接触⾯都⽐较⼴,万⼀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影响和危害性将⼗分巨⼤。

  今⽇再次将区教委20XX年1⽉12⽇下发的防疫通知转发给⼤家和关于进⼀步加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的通知(20XX)129号⽂件

  作为疫情防控指导⽂件认真执⾏。希望⼤家紧张起来,做好教学⼯作的同时将疫情防控抓紧、抓实、抓细,严防死守,决不能出现任何意外。镇教委将于下周⼀开始对各单位疫情防控⼯作落实情况进⾏督察,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责任。

  具体⼯作要求:

  1、各单位成⽴疫情防控领导⼩组。

  2、各单位法⼈通过扫码(我在群⾥发个码)进⼊通州区培训机构复⼯复产防疫群,及时沟通疫情防控期间复⼯复产相关情况。另外,为了加强我镇疫情防控⼯作,宋庄教委办单独建⽴疫情防控群,各单位法⼈需要⼊群。

  3、各单位要指派⼀名负责疫情防控数据负责⼈,负责每天的数据上报。

  4、各单位制定疫情防控⼯作⽅案,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疫情突发事件应急⼯作领导⼩组。(两个⽅案⼀个⼩组)

  5、疫情防控表格见附件1:宋庄镇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基本情况表。

  另外,近期需开展液化⽯油⽓检查⼯作见《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液化⽯油⽓专项安全检查⼯作的通知》、《液化⽯油⽓⾮居民⽤户安全检查知识培训》。

  本周五下午五点半前需要上交材料

  1、疫情防控领导⼩组名单。

  2、疫情防控⼯作⽅案,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疫情突发事件应急⼯作领导⼩组。

  3、宋庄镇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基本情况表。

  4、⾮居民瓶装液化⽯油⽓使⽤单位核查表。

  5、教育系统基层单位燃⽓使⽤情况调查表(⼆维码)。

  请按时间交齐材料我们需要上报通州区教委,下周⼀开始抽检防疫⼯作落实情况。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8

  潍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核验项⽬

  核验内容

  核验要点

  核验⽅式

  核验结果

  体系建设与机制建⽴

  1、成⽴疫情处置⼯作领导⼩组

  1)成⽴领导⼩组,明确职责分⼯,明确各岗位职责。

  2)专题研究疫情防控会议记录或视频资料,有具体可⾏的防控措施。

  2、与卫⽣、公安等部门建⽴联防联控机制

  查验联络信息,张贴上墙,学校报告⼈和校长熟知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派出所、社区电话及联系⼈。

  3、开学⼯作⽅案

  1)制定开学⼯作⽅案;

  2)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常防控⽅案

  1)制定⽇常防控⽅案;

  2)消毒清洁、体温测量、进出管理、教学活动管理、教职⼯活动轨迹管理等设计规范流程清晰,责任到⼈。

  5、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

  2)对发热师⽣第⼀时间“四早”机制,流程清晰,操作⼈员熟悉流程。

  6、舆情应对预案

  校长负责,专班监测、研判、引导、应对舆情,明确处置流程与策略,⼯作⼈员熟悉处置舆情的流程和要点。

  7、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具体到⼈,明确报送途径、流程、内容。

  8、应急处置制度

  相关⼈员熟悉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9、卫⽣清洁消毒制度

  明确各区域负责⼈,卫⽣清洁、场所通风、消毒⽅式、频次、消毒剂管理使⽤科学、准确。

  10、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责任具体到⼈,具体追踪登记内容,建⽴登记台账。

  11、废弃⼝罩集中处理制度

  专⽤垃圾箱,明确废弃⼝罩处置流程,⼤的学校要在每个楼层和校园醒⽬处设置废弃⼝罩垃圾桶,并表明⽤途。

  12、教职⼯全员培训

  有培训记录、视频影像;教职⼯参训率100%,熟知防控知识。

  13、应急演练

  ⼀⽇常规模拟演练及应急演练3次以上,有⽅案和图像资料。⼯作⼈员熟知操作要领。

  14、师⽣员⼯健康台账

  建⽴健康台账(⾄少近14天),信息完整,责任具体到⼈,有关⼈员熟知报送途径、流程。

  15、排查重点⼈员

  建⽴重点⼈员筛选“⼀⼈⼀档”制作健康监测名册;境外⼈员不返校,省外和“六类”⼈员做检测;市外学⽣重点排查。

  16、设置洗⼿设置和充⾜的物资

  洗⼿间要卫⽣到位,配备肥皂、洗⼿液和擦⼿纸;要有必要的测温物资、消杀等防疫物资。

  17、清洁消毒

  做好消毒记录,相关⼈员进⾏操作演⽰,消毒剂选⽤、作业时间、操作要领、个⼈防护等科学、规范。

  18、应急隔离空间设置

  1)在⼤门⼝通风便于转运处设置临时留观点,半径不少于两⽶,配备应急物资;

  2)室内设置⼀留观教室准备应急物资:医⽤外科⼝罩、体温计、酒精棉球等。

  19、体温检测点测温

  设置测温点,明确各环节负责⼈,⼯作要求、操作要领,⼯作⼈员现场熟知常规操作和应急处置。做好师⽣测温登记。

  20、外来⼈员实名登记备案

  设置接待区,明确接访流程。五个⼀律:1、校园实⾏封闭管理;2、学⽣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出校;3、校外⽆关⼈员⼀律不准进校,确需进⼊校园的,应严格履⾏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续;4、进⼊校门⼀律核验⾝份、检测体温;5、不服从管理者⼀律严肃处理。

  21、安全教育与管理

  1)保安持械上岗,严控外来⼈员;

  2)监控全覆盖;

  3)消防设施按时保养,各种标识⽆损坏;消防通道畅通⽆杂物;电线⽆裸露和乱拉乱扯现象;

  4)对学⽣进⾏防溺⽔、防踩踏等⽅⾯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

  5)租赁场所房屋质量达标;

  6)有⽔质检测合格报告,喝⼤桶⽔的要有批次监测报告。

  注:1、任意⼀项核验结果为“否”,即核验不合格。发现的问题请做写实性记录并现场反馈。

  2、督查⼈员督查结束后要提出明确的督查核验意见。核验不合格的,须在2⽇内完成整改;2⽇后,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19

  据报道,X⽉X⽇起,北京市中学学⽣不到校,学⽣期末⼯作全部在线上完成,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暂停。国内⼀些疫情相对严重地区也都有类似规定。

  显然,为做好疫情防控⼯作,包括教育系统的各地各部门已经⾏动起来了。相⽐较⽽⾔,教育系统的防控压⼒甚⼤,由于各地寒假时间已经陆续开启,要最⼤程度提升学⽣的防控意识,特别是确保孩⼦过⼀个安全的寒假,实属不易。

  以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为例,不少地⽅已经要求暂停,但是培训机构会否落实?如果跟监管部门“捉迷藏”怎么办?如果培训机构执意开展线下培训,必然带来⼈员聚集,⼀旦出现聚集性疫情,后果不堪设想。故此,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寒假期间所有培训和活动也⼀律暂停,是有道理的,也是必须执⾏的。但是,⼀些培训机构不愿乖乖配合。据报道,某知名培训机构上海学校发布的《寒假疫情防控致家长的⼀封信》称,学校会根据学员⼈数错峰错时安排场次和班级⼈数,学校将实施“封闭式”管理,除学员和校区⽼师外,禁⽌其他⼈员进⼊校区。此前,另有培训机构称,1⽉23⽇的线下课程继续,上课期间需全程佩戴⼝罩,⼀⼈⼀座,家长不进校区。还有⼀个案例是,22⽇,上海市徐汇区的家长关⼥⼠发信息询问孩⼦就读的培训机构⽼师,第⼆天是否仍照常上线下课程,⽼师回答说,“明天照常上课的”。

  该如何对待这些“顶风”之举?对那些阳奉阴违、拿禁令不当回事的的培训机构需依法依规处理。毕竟,疫情防控是⼤事,不能⿇痹,如果培训机构在利益驱动下⽆视有关规定,坑的是孩⼦,也是⾃⾝,影响的是防疫⼤局。

  基于以往教训,规束校外培训机构不能停留于发通知,有关部门应主动⾛出办公室,通过暗访等⼿段真正查看培训机构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家长也需要⾃觉配合,别贪图⼀时之“利”⽽⽆视孩⼦的安全。值得⼀提的是,⼀些家长⽐较顾全⼤局,⽐如有家长之前就安排了⼥⼉寒假期间的培训课程,由在收到学校的相关通知后,便迅速与机构协商,将为⼥⼉报的书法班和⼩提琴班课程退掉了。退还是不退,应该由家长和培训机构协商。⽽根据去年上半年的经验,也可由线下转为线上。有的培训机构发布通知,称将部分线下课转为线上课,并暂时取消家长旁听。

  更应该看到,确保孩⼦过⼀个安全的寒假,不只是叫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活动那么简单。1⽉11⽇下午,教育部召开学校疫情防控专家咨询视频会议,邀请多位专家参加咨询。专家们认为,要加强对师⽣员⼯的健康教育,引导他们做好个⼈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增强抵抗疾病能⼒,寒假居家保持良好⽣活作息及饮⾷习惯,注意保暖避寒、科学运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戴⼝罩、勤洗⼿、少聚集等个⼈防护措施,寒假期间不跨省旅游。诸如此类的建议,⽆论学校还是家长都应该听得进、落实好。

  其实,⽆论⾼校还是中⼩学校乃⾄幼⼉园,只要做好分内事,严格落实守⼟尽责等要求,便能减少相应的风险。⽽作为孩⼦的第⼀责任⼈,家长更需从孩⼦的根本利益、最⼤利益出发,尽⼒克服困难,涵养孩⼦的健康素养,引导孩⼦养成良好的卫⽣习惯和健康的⽣活⽅式,让孩⼦安安稳稳地享受寒假⽣活。全⼒做好防控⼯作,坚决防⽌疫情扩散蔓延,这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想责任不虚置,则需每个⼈都要做好本职⼯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命安全和⾝体健康放在第⼀位。在强化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我们才能度过⼀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疫情期间发热应急预案20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流⾏,保障师⽣员⼯的⾝体健康,维护本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洛阳市教育局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相关⽂件精神,结合我机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作预案。

  ⼀、⼯作⽬标和原则

  1、制定本措施及预案⽬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员⼯的⾝体健康与⽣命安全。

  2、应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针。贯彻统⼀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依法管理和责任⼈分层管理。

  ⼆、组织领导和⼯作职责

  组长:张利昌

  成员:张璐、温璐瑶、魏豫璆、刘婷婷

  成⽴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组成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对应急⼯作实⾏统⼀领导、统⼀指挥。全体教师要按照学校防控领导⼩组的统⼀部署和要求,建⽴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卫⽣防疫部门,切实履⾏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确保我校防控⼯作准确⽆误的实施。学校建⽴“⼀把⼿”负责制,亲⾃负责,靠前指挥,直接组织、研究和部署防控⼯作,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控责任到⼈、⼯作到位、措施到位。每位教师、每个⼩组负责⼈都知道⾃⼰该做什么,都知晓相应的防控措施,熟悉相应的防控⼯作程序。

  应急领导⼩组组长:张利昌

  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情况;指导应急⼯作,制⽌事态扩⼤;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作,妥善处理各⽅关系,及时上报,做好各部门协调,配合上级部门⼯作。

  物资保障:组织落实传染性⾮典型肺炎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指导物资采购。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在卫⽣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提供全校应急医药⽤品和物资储备等技术指南。

  防控消杀:指导做好室内外的消毒和记录⼯作。落实好师⽣员⼯的健康检查⼯作。做好隔离室的安排处置。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观察等现场控制措施。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检查指导各班疫情预防控制⼯作,督办落实领导⼩组下达的防治⼯作任务。

  秩序维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负责现场安抚。落实好每节课前任课教师对学⽣的健康检查。摸排统计各班防控相关数据,做好上传下达⼯作。

  宣传教育:收集和整理新冠肺炎防治信息,制作相关简报,指导教师做好防控⼯作。指导教师对学⽣进⾏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传授。加强对全体家长的宣传教育,了解防控知识、学校规定等,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作。加强指导,做好学校全⾯卫⽣⼯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对如何“进⼀步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作”做具体部署。要求各教师⾼度重视,认真落实;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提⾼应急处理能⼒。

  ②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家长沟通⼯作,对预防传染病进⾏集中辅导,形成家校预防合⼒。

  ③学校利⽤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尤其是预防传染病教育,普及卫⽣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明、健康的⽣活⽅法。

  ④加强卫⽣监督,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流⾏的各种隐患。

  ⑤进⼀步加强内部卫⽣的监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常消毒⼯作,加强⾷品卫⽣监督管理,保障饮⽤⽔卫⽣安全,室内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

  ⑥严格做好晨检⼯作。

  2、应急准备

  ①领导⼩组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保证⼈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所需。加强每天晚上和节假⽇应急值班⼒量,随时应对可能发⽣的突发情况。

  ②校长室实⾏24⼩时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指导学校应急⼯作。

  ③对应急处理⼯作必需的医药、消毒⽤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按上级要求设置隔离室,并配备体温计、⼝罩、消毒设备等。

  ④切实加强校园卫⽣管理。学校建⽴校园卫⽣管理制度,按区域、按处室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对教室内部、专⽤教室

要做到全天候整洁通风。要彻底清除卫⽣死⾓,公共场所要做到⼀天两消毒。每天中午12:00对教室、办公室、公开场所、专⽤教室卫⽣状况和教室通风状况进⾏专项检查。保证让师⽣在⼲净、清洁、卫⽣的环境当中⽣活和学习。

  3、应急处理

  机构内⼀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应该⽴即报告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部门,并协助疾控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处置。各班要始终坚持执⾏全校统⼀的预防传染病的“零报告”制度,并做到专⼈负责,每天按时报告。校长在规定时间内专职⾏使上报⼯作,并保证24⼩时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虚报。教师每天的防控⼯作必须在下班前向校长室汇报,并附相关记录资料。

  1、⾃开学第⼀天起,严格晨检⼯作,要落实晨午检,对班上学⽣进⾏仔细询问,对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学⽣予以记载,并即时隔离,并通知家长⽴即要求其到医院进⼀步就诊。并在第⼀时间为教室开窗通风。任科教师对任教班级学⽣要时刻关注其⾝体状况,发现可疑病例要在第⼀时间进⾏隔离检测。

  2、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认真关注⾃⼰每天的健康状况,⼀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学校全⾯实⾏学⽣健康查检制度。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作,如在校发现有传染病类似症状的,须⽴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学校应在最短时间内以电话等⽅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3、切实加强停课复课管理。对于患传染病学⽣,必须在规定隔离期满后,凭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复课。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或集体放假,由上级权威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进⾏实施。

  4、⼀旦发现集聚性病例,学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5、⼀旦出现疑似病例,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领导下,及时请求卫⽣部门对感染⼈员进⾏治疗,采取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疑似病⼈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卫⽣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6、传染病突发应急处理⼯作中,我们将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对在本次重⼤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追究法律责任。

  四、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24⼩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学校严格执⾏出⼊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员进⼊校园。必要时实⾏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员进⼊校园。

  (三)学校做好卫⽣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卫⽣、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病⼈的追踪管理。加强通风换⽓,并做好消毒⼯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师⽣员⼯的⾃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外出和进⼊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学校要全⾯掌握和控制⼈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外出必须向校长室请假。对缺勤者要逐⼀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七)不得组织师⽣参加各类⼤型集体活动,调整⼤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每⽇公布校园疫情防控⼯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实施全⾯或部分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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