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194分钟,股市惊魂
计划完成三组180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赎套利行为。截至11时,前两组的申赎套利都顺利完成,接下来,交易员应该发起第三组交易。但这一次他遇到不顺,交易员在11时02分发出的这一组交易指令中,有24只股票未能成交。
据专业人士介绍,券商的申赎套利行为是指在不同价位对多只股票进行买入操作,但当这些股票在指定价位上的卖单不够时,申赎套利就会部分失败。这个时候,券商一般会重新发出买入指令。
11时05分08秒,交易员想尝试使用“重下”功能对这24只股票进行自动补单,便向开发光大证券策略投资交易系统的程序员请教,程序员在交易员的电脑上演示并按下了“重下”按钮。股市惊魂随即产生。
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报告所述,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包括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均存在严重的程序设计错误。其中,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的“重下”功能(用于未成交股票的重新申报),在设计时错误地将“买入个股函数”写成“买入ETF一篮子股票函数”。订单执行系统错误地将市价委托订单的股票买入价格默认为“0”,系统对市价委托订单是否超出账户授信额度不能进行正确校验。
其实,在此事发生之前,本刊记者曾随意和光大证券一内部员工进行过浅层次的技术探讨。当时,这位员工告诉《IT时代周刊》,光大证券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的设计是由策略投资部交易员提出功能需求,然后仅靠1名程序员进行开发和测试。据其回忆,这套策略交易系统大概在今年六七月间开发完成,经过试运行后,在7月29日被推向实战,至8月16日发生异常时实际运行不足15个交易日。由于“重下”功能在案发前从未实盘启用,因此,可能由那名程序员造成的严重程序错误一直未被发现。
地雷既已埋下,只等被踩中的那一刻。而谁都不曾想到,这个地雷在爆炸的一瞬间,竟然造成了中国股市开市以来的第一个“乌龙”。
惊魂194分钟
随着光大证券程序员“重下”指令的发出,订单生成系统内的错误程序迅即启动,本该买入24只股票的指令被执行为“买入24组ETF一篮子股票”,并报送至没有校验功能的订单执行系统。随即,这个错误生成的高达234亿元的订单进入上交所的交易系统中等待成交。买单实在太大了,最终,有72.7亿元实际成交。
对日成交额在千亿元上下徘徊的上海证券交易市场而言,骤然而至的72.7亿元买盘实在太大,而股市内根本没有这么多的卖盘,自动撮合成交的股票交易系统只能一单一单地慢慢消化。
然而,巨量错误买单的到来,像一块巨石从高空砸入平静水面,温吞水一般的上海股市沸腾了,沪深300、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11时05分左右,在银行、券商、煤炭和有色等权重板块的极端走势带动下,沪指上演惊天逆转,多只大盘蓝筹股中国石化、工商银行、中国人寿、中国银行和华能国际在同一时间被巨量买单打至涨停,上证指数迅速提升至2198.85点。
面对速度与激情相互碰撞产生的大牛市,不明真相的股民们像打了鸡血一般匆忙入市,跟风追涨。在多方的共同作用下,上证指数走出了中国股市开市以来从未有过的2分钟内大涨5%的火爆行情,股指暴涨130点,成交金额超过70亿元。
这一反常态势顿时引起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方面的注意。11时06分,上交所即监测到异动,发现实时监控系统出现累计涨幅预警信息,同一时期,股指期货市场突然大幅飙升,及至11时07分,监控系统出现此类预警信息数十条。经过对买单的来源分析,上交所发现源头来自光大证券。
本刊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方面了解到,最早的一通问询电话来自上交所市场监察部,他们电话问询光大证券负责人、合规总监等,但后者或表示自己不在公司或暂不清楚情况,需要去了解。于是,上交所要求光大证券方面尽快予以回复。
11时10分,上交所启动异常交易跨市场联合监管流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监察部由此被引入电话拉锯战。彼时,上交所监察部对中金所监察部说,光大证券在此前短时间内买入70多亿元股票,目前原因未明,正在处理。
11时20分左右,上海证监局介入电询,但光大证券相关人员皆表示不了解情况。对于证监局询问公司信息系统运作是否正常,光大当时的回应是运作正常。
11时07分后到11时40分,上交所询问光大证券近5次,仍无结果。
11时29分,中金所监察部的第一个电话打到了光大证券套保业务人士手上,没有结果。12时10分,中金所再次电询光大期货,后者也不清楚状况。
上证指数在蹭蹭地往上涨,成交量也在急速放大,除了光大证券的4个高管,以及交易员和程序员,其他任何方面都对具体原因不明不白,上证指数似乎陷入了失控状态。幸好时间不长,随着11时30分的到来,股市进入午市休盘。
但到了下午1时股市开盘,光大证券突然宣布因重要事项停牌。经过法定的披露程序,14时22分,光大证券终于贴出公告,“当天上午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此时距事发过去194分钟,发生在光大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对话,已经超过40轮,其中最短的一次间隔仅两分钟。
40轮对话的背景可以简单概括为,交易所与监管机构催促光大弄清楚异常交易实情、进行公告,光大则忙于核查、对冲,只能重复回应未掌握情况,最终直至14时19分挂出公告。
“真相”被曝光后,外界恍然大悟,于是恐慌情绪又在市场上滋生蔓延,大量抛盘涌出,大盘指数开始调头飞速下坠。并且,由于先行知晓实情的光大证券子公司光大期货交易席位提前大幅增空7023手,减多50手,涉及合约总价值达48亿元左右,结果导致股指和期货联动大跌。到下午收盘,疯涨的权重股们普遍回落,沪指收盘报2068.45点,比前一个交易日还跌去13.43点,跌幅0.64%。
第二章 证监会杀出回马枪
光大证券管理团队在市场不知情时作出的“卖空”决定,才是被认定为内幕交易、受到严厉处罚的最重要原因。
事端既已造成,光大证券必须给有关方面和广大的投资者们一个交代。
8月18日晚,光大证券的徐浩民、杨赤忠、梅键等相关负责人在光大证券上海总部召开了媒体发布会。但是,他们都没有说出全部真相,还隐瞒了最核心的细节。
光大证券私下止损
杨赤忠承认此次“乌龙指”事件原因是软件系统存在缺陷,是策略投资部使用的套利策略系统出现了问题,但他避而不谈是程序员编写软件系统时就出现了软件代码错误,却改口称订单执行系统针对高频交易在市价委托时,对可用资金额度未能进行有效校验控制,而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会导致特定情况下生成预期外的订单。
理所当然地,杨赤忠的解释不能让懂行的媒体记者和投资者信服,反而带来了更多的疑问。如,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为何会同时出错,两个系统出错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 订单生成系统会在何种特定情况下生成预期外订单,为何在此前长达10个月的使用中没有发现这一“特定情况”?订单执行系统为何没能对资金额度进行有效校验控制,是否模型设计存在缺陷?
对于这些疑问,光大证券选择了沉默。在此后的一片讨伐声中,社会各界转而关注有关方面对光大证券公司的问责调查。
据了解,在上证指数和股指期货指数发生诡异上涨后,中国证监会对此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单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核查。
经核查,上交所各交易和技术系统均运行正常。核查发现主要买入方为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后,上交所立即向光大证券电话问询,并与上海证监局共同派人赶赴光大证券进行核查,发现事故原因为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的问题后,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立即督促其采取对外公告说明情况、答复投资者询问、在故障排除前停用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等措施。
但是,此时的光大证券策略投资事业部没有按照要求办,他们不仅未对外说明情况,反而继续使用策略交易投资系统进行止损操作。
根据公司《策略交易部管理制度》中关于“系统故障导致交易异常时应当进行对冲交易”的规则,光大证券开始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截至中午休市卖空235张),并向部门总经理杨剑波汇报。同时,光大证券接到上交所问询,开始内部核查。
11时20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向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询问情况后,向总裁徐浩明汇报大盘暴涨可能和策略投资部的操作有关,11时40分至12时40分,徐浩明、杨赤忠(助理总裁、分管策略投资部)、沈诗光、杨剑波等人紧急商定卖空股指期货、转换并卖出ETF对冲风险。
13时,光大证券开始停牌,直到14时22分,光大证券才正式公告“当天上午公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使用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投资者至此才了解到上午暴涨的真相。但在此期间,光大证券却趁机卖空股指期货合约共6240张,转换并卖出180ETF 2.63亿份、50ETF基金6.89亿份。上述操作共获利及规避损失8721万元。
如果仅仅是系统错误,光大证券仅仅会受到内控缺失、管理混乱的指责。但其管理团队在市场不知情时作出的“卖空”决定,才是光大证券被认定为内幕交易、受到严厉处罚的最重要原因。而他们所获的8721万元,成了中国证监会对其处罚的最好依据,除了没收该收入之外,证监会还对其处以“封顶”的5倍罚款。而在上述过程中参与决策的4人,悉数被罚。
除此之外,光大董秘梅键在对事件情况和原因并不了解的情况下,轻率向外界否认“乌龙指”事件,这一表态被视为误导投资者,他也因此被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证监会杀出“回马枪”
对于中国股市史上最大的乌龙事件,中国证监会也感觉到了其中的蹊跷。
有光大证券内部人士向《IT时代周刊》透露,中国证监会在8月17日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此后派出调查组进驻光大证券。21日,调查组结束对光大证券套利策略系统乌龙事件的调查后,分批离开,返回北京。但仅过了3天,证监会杀出“回马枪”,再次派人进驻光大证券,紧接着第二天又有人进入调查组。这位内部人士解释称,证监会之所以会二度调查光大证券,是因为有人发现了光大证券内部存在事后将前端系统修改以遮掩责任的蛛丝马迹,因此证监会在不通知光大证券的情况下复查。而据他的分析,光大证券有人在8月16日当晚修改了前端系统以达到与自己的解释相符。他还介绍说,就他的观察,这三拨人马一批比一批专业,调查得一个比一个细。
不过,这位光大证券内部人士也表示,乌龙指事件可能真的是无心之过,下午的对冲也是交易员止损的本能行为。
此外,本刊记者还从上海证券圈内另一名消息灵通人士处了解到,证监会第一拨调查人员进入光大证券后,要求光大证券IT供应商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铭创”)配合调查。据这名圈内人士透露,上海铭创提供了系统的一切材料,与光大证券提供的系统材料之间存在一些偏差。
“铭创作为供应商,这次就是想帮自己的客户担责也担不起来了,因为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当天下午及晚上确实做了一些不应该做的错误应对方式。”该名证券圈内人士委婉地说。
光大证券内部人士向《IT时代周刊》还原了当天晚上发生的一幕。
当晚,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杨剑波团队及上海铭创两位技术支持人员在光大证券从19:00一直待到24:00左右。通过对系统进行检测,上海铭创技术支持人员认为系统不存在问题,当时,杨剑波团队也默认了这一说法。
在这段时间内,光大证券高层聚集到上海总部。“一直到凌晨,还有高层坐飞机从外地飞过来。光大高层在紧急开会后将上海铭创推了出来,最初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再狡猾的狐狸终究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和上海铭创做的手脚,终于还是被调查组发现了。
第三章 索赔并不轻松
有律师认为,8月16日13时至14时22分进行股市交易并因此蒙受损失的投资者都可以进行维权。
从证监会一系列的表态和处理意见来看,光大证券乌龙案基本被排除了“操纵市场”的认定,这在一位接近上海证监局的人士看来,“即使光大证券要采取交易的形式来弥补,也应该先公开自己的错误交易,并且上报监管部门,此后再进行的交易就有可能免责。”但随后光大证券做出的一连串败笔,令他们不得不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其中就包括由此造成的投资人损失。
投资人血流不止
8月16日,下午15时01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微博“上交所发布”发出重要公告:“本所今日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的交易将进入正常交收环节。”之前有传闻称,光大证券向上交所申请当天的交易作废。因此,上交所发布的交易正常交收公告,意味着即使光大证券存在“乌龙”操作,但交易的盈亏结果已具有不可逆转的有效性。
当时就有分析指出,股市有风险,愿赌就要服输。因此,光大证券要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其中就包括大量亏损股民的索赔。
郭女士是温州的一位职业期货投资者。8月16日,郭女士在11时左右做空买入2手IF1308股指期货合约,按当时一手期指合约的保证金10万多元计算,动用资金约20多万元。结果几分钟后,沪深300指数突然暴涨,她的2手合约被迫于11时08分左右平仓,损失近2.5万元。
在分析了上午火爆的行情后,郭女士认为,按照A股市场以往的规律,当天很可能有重大利好消息,加上光大证券董秘梅健对媒体坚决否认乌龙传闻,上交所又公告说交易系统正常,更加坚定了郭女士的判断。于是,下午13时42分,郭女士马上空翻多,做多买入3手IF1309股指期货合约,动用资金30多万元。
结果,当天下午买入多单后,股指快速跳水,郭女士被迫平仓,因此损失近2万元。此外,郭女士当天上午11时15分左右还做多买入10手焦炭期货,结果到下午又损失了2万多元。这样,短短1个交易日内,郭女士损失6万多元。
市场的极端暴涨,同样误导了期指投资者戴先生。从戴先生在期指IF1309主力合约上的两次操作来看,其在光大乌龙指之前开仓空单,在期指飙涨之后,戴先生平仓止损,并开仓多单,但是下午大盘形势逆转暴跌。如此一来,戴先生相当于两次操作都做反了方向。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之后,简单统计,A股市场当日有超过45万户投资者跟风买入,机构投资者有1600多户。
与此同时,有分析认为,光大证券涉及“内幕交易”可能使投资者损失的交易时段是8月16日11时00分到下午13时30分之间,沪深两市交易额高达900亿元,而当天下午沪深两市的整体跌幅大于3%,如果该段时间的投资者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因此受损并提出索赔要求,那么,光大证券可能将面临最高达27亿元的索赔额度。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认为,事件受害者可以准备以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为由,在上海地区法院起诉光大证券,但具体哪些股票、基金或期货投资者为适合原告,尚需等待证监会处罚正文细节。
9月2日,股民李明通过其代理律师严义明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递交了诉状。本刊记者获得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为光大证券,诉讼请求有两项: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9.94万元;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系投资者,2013年8月16日因被告实施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行为,导致原告经济损失严重。
起诉书显示,当日11时07分沪市暴涨,券商和银行类等权重股集体拉至涨停,李明认为可能有重大利好消息,但因市场有传闻称沪市暴涨和被告“乌龙”有关,故并未立即跟风买进,而是继续观察市场。后中午休盘期间,光大证券原董秘梅键通过媒体否认了乌龙传闻。于是下午开盘后,李明立即于13时以每股11.90元的价格买入9.13万股中信证券(SH,600030)股票,全部成交金额约为109万元。
但其后随着光大证券卖空ETF、卖空股指期货合约及14时22分发布公告,大盘回落,李明购买的中信证券股票也一路下跌,当日收盘被套。
8月19日,该股票依旧下跌。为避免损失加大,李明只能于8月20日上午将所持的中信证券股票以每股10.83元价格全部卖出,他因此遭受损失共计9.93万元。
民间索赔路漫漫
《证券法》第76条第三款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但是在9月9日,李明收到通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是否受理其对光大证券的起诉还需研究讨论。同日,广州股民郭某对光大证券乌龙案提起的民事起诉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驳回;而因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一天损失6万多元而起诉光大证券、上交所、中金所的温州郭女士则仍在等待。股民们的诉讼索赔之路并不平坦。
针对光大证券带给投资者的损失,证监会曾在8月30日表示,光大证券案中,投资者要依据自身情况主张权利,但具体赔偿如何认定,还需司法部门依法确定。
然而,业内律师认为这正是民间索赔的难点。因为相关的司法解释迟迟未出台,导致原告、损失计算方法怎样认定等比较困难。“内幕交易按照目前的法律,要由原告来举证,很难。”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晨说。
除了缺少法律依据,对于原告及其损失的认定也是一大难点。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在8月16日13时(公司高管层决策后)至14时22分转换并卖出50ETF、180ETF基金以及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构成《证券法》第202条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0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在严义明看来,8月16日13时至14时22分进行股市交易并因此蒙受损失的投资者都可以进行维权。但是黄晨认为“这个案子太独特,受损失的股民全部都有权利的话,很不公平。应缩小到某个范围,比如光大ETF180篮子里的股票,且当天下午进行交易并受损。投资者的损失要和内幕交易有因果关系。”
光大证券当时的违规过程、具体时间点、谁买了多少、损失多少,判定哪些人符合索赔条件等,都需要等证监会最终查处结论,投资者才能当做起诉依据。律师表示,股票买入时间点必须是“乌龙事件”后买入的,期货则是T+0交易并可以做空。由于A股股票当前不能同日卖出,当天损失难以估计。
因此,有律师认为,光大证券“乌龙事件”不仅暴露了不少金融法律漏洞,事件影响更是长远的,可能会推动《证券法》的修订,并将重大交易事故赔付列入投资者保护范围内。
有律师建议,在我国还没有建立集体诉讼制度的情况下,追究光大事件的民事赔偿责任,可参照虚假陈述的民事和解方式来解决。
比如,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中平安证券通过设立赔偿基金,与12756名投资者达成和解,补偿了约1.79亿元,这个办法可为光大证券效仿。
律师宋一欣还表示,中国应该学习美国的公平基金制度,美国证监会把对违法行为人处罚以后所得的民事罚款罚没款项拿过来以后分给投资者。
最后,本刊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9月11日,北京、上海、广东等地14名律师联合呼吁,要求光大证券及光大集团设立“乌龙指”受害者赔偿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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