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党委工作手册(5篇)
篇一:党的基层党委工作手册
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
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第一章党支部工作规程
第一节党支部的基本任务、职责和设立党支部的规定
一、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的十五大通过的党章,虽然没有单独列出党支部的任务,但明确规定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也就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
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党支部的职责
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任务,是所有的党支部都必须认真执行的。但由于党支部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其地位、作用不同,所以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亦有所不同。
1.农村行政村党支部的职责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
大会的决议。
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以上六条,既是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也是村党支部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主要途径和主要体现。
2.国有企业中党支部的职责
国有企业中的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级行政领导、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公司制企业中党支部的职责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实行公司制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规建立内部组织机构。企业中的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公司法》第一章第十七条规定:“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制企业中的党组织在企业仍然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技术开发、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本级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领导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本单位内部各个方面关系,引导、保护和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办好企业。
⒋外商投资企业中党支部的职责
外商投资企业党支部应当成为团结、带领中方职工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保证监督本单位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领导本单位中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中方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能经受对外开放考验的“四有”职工队伍。
加强对本级中方干部的教育、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
出干部的奖励、使用或调整意见和建议。
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积极做好外商投资企业中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民主党派人士的统战工作。
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统一领导,注意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5.私营企业中党支部的职责
私营企业党支部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职责是: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监督和引导私营企业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企业应承担的社会义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搞好党员的管理教育,严密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党员的权利,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努力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搞好私营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统战工作。
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6.个体劳动者中党支部的职责
个体劳动者党支部是党在个体劳动者中的政治核心。其职责是:
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个体经营活动开展党的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做好个体劳动者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个体劳动者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个体劳动者协会及个体劳动者中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7.中小学校中党支部的职责
中小学校的党员基本上都是教职工,学生党员很少,往往是一个学校一个党支部。其职责是:
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党员的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
对学校发展规划、教学计划、各项改革方案、重要工作安排和人事变动等涉及方向、政策、全面性的重要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本着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讨论校长对副校长人选的提名或任免,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引导教代会代表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对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领导,支持他们围绕党和学校中心任务、根据各组织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和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做好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党外有代表性、影响较大的知识分子工作。
篇二:党的基层党委工作手册
中共恒德物业公司
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
(试行)
年
度:
二〇一三年度
党
支
部
名
称:
所属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
中共
恒德物业公司委员会印制
使用说明
一、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基础工作,特制定本手册。
二、本手册供基层党支部使用。
三、各项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字迹工整,表格不够用可另附页。
四、上级党组织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作为党建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五、党支部改选或主要负责人调离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此手册每本使用期为一年。
七、本手册第一部分(文字说明)在未作修订前固定不变,第二部分(表格)采取活页记录,每年记录结束后,拆下另存档,不得遗失,并更换新的表格进行下一年的记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党支部成员职责..................................................................................................5一、党支部基本任务及职责..........................................................................................5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7三、组织委员职责
.......................................................................................................8四、宣传委员职责
.......................................................................................................9五、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0六、党小组主要任务及职责........................................................................................11七、党小组长职责
.....................................................................................................12第二部分
党支部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13二、民主生活会
........................................................................................................17三、党日活动制度
.....................................................................................................19四、党员教育评议
.....................................................................................................21五、党员教育...........................................................................................................23六、党员管理...........................................................................................................24七、民主评议党员评议
...............................................................................................25八、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7九、党员发展...........................................................................................................28十、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36十一、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38十二、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39十三、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41十四、流动党员的管理
...............................................................................................42十五、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43第三部分
相关表格
..........................................................................................................45一、支部党员统计表
..................................................................................................45二、支部及委员情况表
...............................................................................................46三、党小组情况表
.....................................................................................................47四、党员名册...........................................................................................................48五、党组织获奖情况登记表........................................................................................49六、党员获奖情况登记表
............................................................................................50七、党务工作者获奖情况登记表..................................................................................51八、年度工作计划
.....................................................................................................52九、党员年度发展计划
...............................................................................................54十、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55十一、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56十二、支部党员大会记录
............................................................................................59十三、支部委员会记录
...............................................................................................61十四、党小组会记录
..................................................................................................62十五、活动记录
........................................................................................................64十七、党支部全年工作总结........................................................................................68十八、上级党组织对本支部的考评意见
.........................................................................6第一部分
党支部成员职责
一、党支部基本任务及职责
企业党支部要在大力推进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开展工作。基本任务和职责是:
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生产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参与企业改革发展、驾驭市场的能力。
②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③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和集体的财政经济法规,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⑤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做好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培养成党员的“双培”工作。
⑥注重劳务工党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主动探索加强劳务工党员管理的有效模式、方法和途径,提高劳务工党员管理水平。
⑦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开展好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敬业、和谐、拼搏、奉献的良好内部环境,促进本单位经营管理任务的完成。
⑧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贯彻落实好党内各项规章制度。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完成。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③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分析,深入开展形
势任务教育。
④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经营管理者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好他们的工作,协调好支部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⑤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三、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
①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党支部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③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及程序,根据本支部的情况,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尤其做好流动党员和劳务工党员的登记,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⑤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四、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主要职责是:
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②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③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选树典型,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④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体生活。
⑤建设好本支部的宣传阵地,搞好党支部的信息报道工作。
五、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国法了解和掌握党员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②负责党员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
③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以及对党员的举报、控告和揭发,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④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支部党风党纪情况。
六、党小组主要任务及职责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协助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党小组根据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来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员数量少的支部,也可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的建立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党小组的主要任务及职责:
①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素质。
②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分配每个党员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③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思想教育,接受党员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④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⑤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⑥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和鉴定,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接收新党员、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和收缴党费等工作。
七、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但必须是正式党员。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②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本支部决议和上级的指示,分配党员工作。
③指导党员的活动,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
④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展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⑤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使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
⑥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
⑦按时收缴党费。
第二部分
党支部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召开4次,根据需要,也可多次随时召开。
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支部履行职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或撤销支部委员。吸收发展新党员;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审查和鉴定党员。维护执行党的纪律,宣传先进典型,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
支部党员大会的程序:
①会议由支部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召集,并提前将会议内容通知到每个党员。
②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统计到会人数,宣布开会。
③提出议题,展开讨论。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要围绕中心议题,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在讨论议题时,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根据会议内容,支部党员大会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④归纳讨论情况和意见。
⑤进行表决。支部党员大会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能有效,大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党员大会在形成决议前,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和缺席数,并说明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⑥作好会议记录。
⑦分工贯彻落实决议。
2、支部委员会
支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由支部书记将会议议题、内容于会前通知每个支部委员,使委员做好准备,便于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
支委会的内容和任务:
①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②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③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委员会要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认真组织落实,不能随意修改或不执行。
④了解掌握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程序和规定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⑤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纪守法,保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⑥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一班人”的自身建设。
⑦经常同行政及工会、共青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
⑧按规定时间和比例上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⑨认真记录党支部活动情况,做到记录翔实,字迹清楚。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要做到经常化。由小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可增加党小组活动次数。党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党小组会的内容和任务是:
①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使党员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大事,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②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③根据支部委员会决议和安排,给每个党员布置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④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
⑤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协助支部做好吸收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党课
支部每年组织党课至少1次,根据需要可增加党课次数。党课可同党员大会一并进行,根据党课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做好党课记录。
党课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的先进性;企业形势任务;在经营创效主战场上争当先锋做模范;科技、文化、业务知识等。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授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清,还要联系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支部应在上党课前组织授课人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备课,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课后要组织好讨论并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党课质量。授课人可由支委会委员或正式党员担任,也可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也可进行电化教育。
党课程序:
①课前准备:制定计划、设定课程方案、确定授课内容、拟定提纲、编写讲稿;
②进行授课;
③组织讨论,深化理解;
④解答疑惑,启发引导;
⑤视党课内容进行考核,巩固学习效果。
二、民主生活会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是党内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党支部成员健康成长,实现党的工作目标的关键。各支部应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总结和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解决认识问题作为提高生活会质量的保证,把会前充分准备作为提高生活会质量的前提,把会中畅所欲言作为提高生活会质量的关键,把会后整改落实作为提高生活会质量的重点。
严格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制定下列制度。
1、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因故不能按期召开的,必须事先向机关党委请示,同意后方可延期召开。
2、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公司领导既要参加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4、每个党员都要严以律已、襟怀坦白,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多作自我批评,认真对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讲党性、讲原则,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批评的同志要虚心接受批评,听
取各种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压制批评,不能打击报复。
6、民主生活会程序: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党员、干部各自汇报思想和工作,进行自我批评;互相交流意见、开展批评、提出希望;整理出共同性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三、党日活动制度
党日活动制度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增强党的团结,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可丰富党内生活,扩大党组织的影响。
党日活动是党的“三会一课”等活动的重要载体。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立党日活动制度就是为了保证每个党员有参加组织生活的权利和时间,也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1、党日活动组织形式
党日活动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全体党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主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2、党日活动内容
2.1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2.2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
2.3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接收新党员。
2.4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5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以达到对党员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作用。
3、党日活动要求
3.1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日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销假后,视情况需要应请示补课。
3.2党日活动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活动后要有记载(总结)。
3.3党支部要做好党员参加党日活动的考勤和发言记录,并把其列入民主评议党员的考核内容之一。
四、党员教育评议
1、评议内容:
①对照检查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政治观察力方面的情况;
②对照检查深化理论学习,增强党性锻炼,培养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情况;
③对照检查团结联系群众,努力创建党员责任区、模范岗,为群众树形象、作表率的情况;
④对照检查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和专业技术,掌握本岗位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成绩的情况;
⑤对照检查对廉洁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以及为维护国家、企业和员工利益,坚决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情况。
2、评议程序:
①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做合格党员的教育。
②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实事求是地做好总结,肯定成绩,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③民主评议。以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④组织考察。党支部对党内外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⑤表彰、处理。大力宣传评议出的先进党员事迹,将民主评议作为表彰优秀党员的基础。对评议中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党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对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按党章规定严肃谨慎地进行组织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党支部要精心安排,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带头学习,带头自我总结评价,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评议前,要注意了解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必要的准备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评议中,要加强具体环节的指导;评议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总结报送上级组织部门。
五、党员教育
1、基本内容
①思想理论教育: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党规国法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②党性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党章、党纲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锻炼的自觉性。
③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掌握运用的程度。
④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
2、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
①上党课:以多种形式讲授党课,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做到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增强吸引力。
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具体做法要从实际出发,简化手续,注意效果。
③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实行党员目标管理,搞好经常性的党内活动,注重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受到教育和启发。
④围绕企业经营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活动,如党员联系点、党员责任区、党员义务服务等。
⑤电化教育形象直观,感染力强,运用好这种手段,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六、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大多以制度的形式来体现,具体是:
①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②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③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
④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⑤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⑥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制度。
⑦党籍管理制度。
⑧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的方法和形式:
①“三会一课”;
②“创先争优”活动;
③党员目标管理;
④党员责任区;
⑤党员主题实践活动;
⑥谈心活动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由支部介绍,书记签字,个人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级组织部门办理转接手续。
七、民主评议党员评议
1、内容
①对照检查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政治观察力方面的情况;
②对照检查深化理论学习,增强党性锻炼,培养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情况;
③对照检查团结联系群众,努力创建党员责任区、模范岗,为群众树形象、作表率的情况;
④对照检查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和专业技术,掌握本岗位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成绩的情况;
⑤对照检查对廉洁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以及为维护国家、企业和员工利益,坚决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情况。
2、评议程序:
①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做合格党员的教育。
②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实事求是地做好总结,肯定成绩,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③民主评议。以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④组织考察。党支部对党内外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⑤表彰、处理。大力宣传评议出的先进党员事迹,将民主评议作为表彰优秀党员的基础。对评议中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党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对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按党章规定严肃谨慎地进行组织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党支部要精心安排,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带头学习,带头自我总结评价,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评议前,要注意了解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必要的准备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评议中,要加强具体环节的指导;评议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总结报送上级组织部门。
八、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自觉的献身精神。
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要经过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支委会审查、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积极分子。
②入党积极分子一经确定,党支部要为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并确定培养人,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③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间,坚持每季考察一次,并由培养人将考察情况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内。
④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及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集体讨论后,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九、党员发展
1、发展对象具备的条件:
①必须是经过党的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不能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
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除极个别特殊情况,经上经党组织批准外,凡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③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好,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
④入党程序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必须经过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有的还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党支部要按照中组部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指导撰写自传等。
2、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2.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2建立登记卡片
(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登记卡,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2.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1至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2.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不得告示本人。
2.5培养教育
(党支部)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3)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4)定期培训。
2.6定期考察
(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一次,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2.7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8政审
(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入党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申请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
(4)家庭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政治审查的办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9集中培训
(基层党委)
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以及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2.10预审
(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要进行预审;
(3)经审查,符合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2.11填写《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介绍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2.1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情况,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表决,做出决定。
2.13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
(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意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方可通过。
2.14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委指派的专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2.15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集体审批,坚持“五个不批”:没有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或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调查,时间超过六个月未批,退回支部审议,重写《入党志愿书》。
2.16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
(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给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17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组织活动;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18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党支部)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2.19继续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2.20预备党员转正
(党支部)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报上级党委审批。
2.21转正审批
(党委)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说明:1-7为培养教育阶段;8-16为履行手续阶段;17-21为考察转正阶段。
备注:
①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包括本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向
其本人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寄发函调,审查政治历史情况及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②经上级党组织确定其能否填写《入党志愿书》后,确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并指导其填写《入党志愿书》。
③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
④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申请人汇报、介绍人介绍、支委会介绍、党员讨论、党员表决(举手或无记名投票)、形成决议、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⑤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审批。
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个月)通知支部。
⑦支部以党员大会或张榜形式公布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十、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1.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2)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开会;
(3)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
2.宣读发展对象名单(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1)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发展对象名单;
(2)做好会议记录。
3.发展对象汇报(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分;
(2)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4.发表意见(介绍人)
(1)第一及第二介绍人依次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
(2)发表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
5.向全体党员汇报(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6.讨论(党员)
(1)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的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2)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3)发展对象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7.大会表决(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1)提议党员进行举手表决;
(2)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向大会宣读。
8.闭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1)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支部卡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2)报送上级党组织。
注:1.如同时讨论2名以上的人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2.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一般不退场。
十一、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开始(党委或支部)
(1)宣誓人排队站在台前;
(2)全体人员站立,奏(唱)《国际歌》。
2.致辞(党委书记或支部书记)
党组织负责人致辞。
3.宣誓(党委书记或支部书记主持)
(1)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2)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宣誓;
(3)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跟读;
(4)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自报姓名。
4.讲话(党委负责人或支部书记)
(1)新党员代表发言;
(2)老党员代表讲话;
(3)党组织负责人讲话,对新党员提出希望,对党组织建设提出要求;
(4)散会。
注: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
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
(1)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2)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做出全面的总结,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得如何;
(3)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申请。(内容要真实,报告在预备期满前递交党组织)。
2.讨论(党小组)
(1)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3.征求意见(党支部)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审查(党支部委员会)
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5.讨论(党员大会)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4)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举手表决;
(5)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
6.审批(党委)
(1)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报告上级党委;
(2)党委讨论审批,并通知党支部。
7.善后工作(党支部)
(1)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
(2)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之后,也可以“喜报”形式在单位内张榜公布。
(3)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十三、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党委批准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后,所在支部应及时建立预备党员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等内容),并有专人管理。
预备党员应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预备期满后,本人要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交给所在党支部。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管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一般应由入党介绍人担任,掌握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完成的情况,帮助其克服缺点,增强党性,并将预备党员的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支委会每半年对预备党员的思想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写成文字材料,并同本人见面。
各基层党委、总支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要集中进行一次党员标准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更加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及奋斗目标。
十四、流动党员的管理
对于劳务工党员、合资外资企业党员、转换用工身份党员、改制企业的党员,做好有关登记工作,在教育管理方面与正式工党员同等,对于党费的收缴按照党组织关系所在地要求及标准收取。
十五、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1、党费收缴
①党费收缴办法及标准请参照地方党委要求。
②党小组每月收缴一次党费。并将《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党支部,一份党小组自留),党支部填写《党费收缴报告单》一式两份,连同所收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经上级党组织工作人员审核,双方签字。公司党委以季度为单位,将收缴的党费按规定比例上缴上一级党组织。
③专人收缴党费。党小组每月党费的收缴由党小组长负责;党支部每月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④党支部在每年的年底或第二年年初向所在支部的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⑤预备党员自上级党委批准之日起按月交纳党费。
⑥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缴纳金额,由支部负责通知。
⑦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⑧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了解原因,属于党性观念不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2、党费管理
①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单立账户,专款专用。
②支部要按月将党费缴纳登记册存档并妥善保管,每年初向党员大会做出报告,以接受党员的审查和监督。
3、党费使用
①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对党支部上缴党费进行管理。
②党费用于党组织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第三部分
相关表格
一、支部党员统计表
文化程度
正式党员数
在职党员数
劳务用工党员数
大专本及以科
下
以上
下
生及岁以岁
以上
研究3536—4546岁年龄结构
二、支部及委员情况表
所含党小组名
称
第
党支部
第
党支部
第
党支部
第
党支部
第
党支部
第
党支部
记
员
员
组织委员兼任)
支部书宣传委组织委纪律委员(可由
三、党小组情况表
党小组名称
党员人数
党小组长
四、党员名册
所所在在党支小部
组
月
度
间
名
别
年族
程时位
姓性生民化党岗出文入
五、党组织获奖情况登记表
获奖集体名称
荣誉称号
授奖单位
授奖时间
备注
篇三:党的基层党委工作手册
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基层党组织工作
实用手册
前
言
为适应基层党组织工作需要,帮助提升基层党务干部业务水平,我们编辑《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一书。全书分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党员教育与管理、党组织关系的转递、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党内常用文书写作及党内常见问题解答6个部分,并附有党建制度若干。本书结合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实际,以解决党的基层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为目的。主要依据中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力求内容准确、简明、实用。
编
者
20xx年xx月
目
录
第一章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相关筹备工作
第三节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第四节
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
第五节
党的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召开
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及大会领导机构的产生
第六节
党的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召开
及委员会的产生
第七节
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第八节
投票与计算
第九节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题的处理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选举结束后的工作
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概述
党员的管理工作
党的组织生活
民主评议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概述
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常见问题的处理
党费的收缴与管理
概述
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注意事项及常见问党内常用文书写作
工作计划、总结
报告、请示、批复类文书
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第三节
通知、决定与决议类文书
第四节
证明材料与调查笔录
第五节
党员鉴定、干部考察材料、调查报告类文书第六节
党纪处分决定、申诉信、复查报告的撰写第七节
各类工作报告的撰写
第八节
入党材料的撰写
第六章
党内常见问题解答
附
录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章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
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第一节
概
述
一、党内选举的意义
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党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各级委员会由选举产生,按期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有利于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与不断改进工作,换届选举,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正常化,进一步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的概念及其职权
(一)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二)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的职权
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1.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1)听取和审议党委的报告。
(2)听取和审阅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2.党员大会的职权
党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是:
(1)听取和审议党的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
(3)选举党的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三、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名称及任期规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一致,例“中国共产党××
省××
单位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应与党代表大会的次数相应排列届数。例如:中
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国共产党××
省××单位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
省××
单位第二届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列届数。
按党的十八大新修改的《党章》要求: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为三年至五年,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的任期为两年至五年。
第二节
相关筹备工作
一、成立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党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应在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党的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建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但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提交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党的委员会领导成员组成,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
二、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包含的内容
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需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应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1)党代表大会的依据和时间、地点。
(2)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3)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4)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及候选人名额(含差额)、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
三、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相关请示中应包含的要素党的基层委员会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之后,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
第×
次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应包含以下几要素:
(1)召开大会的指导思想。
(2)召开大会的时间、地点。
(3)大会的主要议程。
(4)党代表大会名额、差额比例、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
(5)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及候选人名额(含差额)、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
四、各类工作报告的起草
(一)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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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委员会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的委员会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在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中,应把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当做筹备会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
(1)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
(2)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任务和具体任务以及完成这些任务的措施。
(3)号召广大党员紧密团结起来,为完成党的总任务、本单位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由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在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向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负责。因此,纪律检查委员会也要向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监督。撰写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要注意包含以下几点要素:
(1)回顾过去的工作。
(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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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形成后,先提交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三)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起草
根据中央组织部规定,对于党费收入和上缴的情况,应该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报告,因此起草党费使用情况报告应包含以下几点要素:
(1)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评价;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党费收支的具体情况;这方面的经验或体会。
(2)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
(3)改进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起草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应注意: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其次是既要肯定过去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又不回避存在的问题。报告要提纲挈领,简明扼要,不要过多地论述,文字不要过长。
第三节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一、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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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地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事能力。
(3)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
(5)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二、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和确定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应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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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来确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要把党员人数作为分配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主要依据。
(2)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以利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有的单位虽然党员人数较少,但工作性质特殊,为了保证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能顺利贯彻落实从工作需要出发可分配适当的代表名额,不宜简单地按照党员人数多少分配代表名额。
三、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在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召开代表大会后,根据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和上级党委的批复精神,向本单位所属党组织发出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召开代表大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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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及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举的代表名额并将代表名额分配附表后。
(3)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代表选举产生的办法;提出代表产生的时间和每个程序中应呈报的材料要求。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程序是:
(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应选人数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选举单位组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4)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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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五、代表的确定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审查和批复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收到代表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要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审查同意后要及时对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二)代表候选人的确定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即可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并进行选举。
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并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代表大会各代表团(组)进行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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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的由党的组织委员会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党的委员会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
(三)代表选举和差额比例
代表候选人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确定后即可选举产生代表。按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择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差额选举产生的候选人名单后进行正式选举。无论采用哪种形式的选举,其差额比例不应少于20%。
(四)选举结果的报批
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后,即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会议形式(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上级党组织收到报告后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作出同意的批复。
(五)代表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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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之前,对出席大会代表进行资格审查,是党内选举历来就有的规矩,也是确保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的优秀分子,并是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必然要求。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应注意以下几项工作:
(1)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
(2)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代表不具备条件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进行这方面审查时要注意听取纪律检查机关、信访部门的意见。
(3)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会前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必须经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
(六)代表资格审查的机构设置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由党的委员会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党的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组织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
(七)代表资格审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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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程序一般为以下几个步骤:
(1)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此工作一般由代表选举小组或党委组织部负责。
(2)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提请党的委员会讨论通过。
(3)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六、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后,还应向党的代表大会提交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选举单位的划分及选举代表所采取的会议形式,代表选举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
(2)各选举单位在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及进行选举的过程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的情况。
(3)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所属正式党员人数、本次代表大会当选代表人数及代表构成情况。
(4)对代表资格审查的情况,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及处理情况。
(5)提出对代表资格认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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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
一、党的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的确定及候选人提名的原则
(一)党的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的确定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党的委员会。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5~9人。
(2)总支委员会。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可设立党总支。党员不足50人,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总支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由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设3~7人。
(3)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一般由3~5人组成。
(二)党的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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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按照上述原则提名候选人要注意几点:
(1)在提名前要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宣传,使党员知晓提名的原则、程序和相关基本原则。
(2)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党员推荐人选。
(3)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对其进行全面考察。
二、党的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
(一)党的基层委员会产生的程序
(1)党的委员会确定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原则。
(2)党的委员会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3)党的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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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提请大会讨论并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二)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
(1)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确定下届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原则。
(2)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组织支部或党小组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人选,由大会进行选举。
三、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与报批
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由集体讨论通过。党委在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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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人员到会,在认真听取推荐、考察情况汇报和每位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人选确定后,要及时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的基层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要在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20日前呈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批。
四、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确定
党的代表大会的召开,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议,提请各代表团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
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党的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党员大会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确定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把发扬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贯穿于候选人酝酿、讨论、确定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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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党的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召开
及大会领导机构的产生
一、党的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召开及其主要任务(一)党的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
党的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前,要先召开预备会议决定党的代表大会的有关问题。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名单,通过党的代表大会议程以及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召开预备会议时由于大会主席团还未产生,因此,预备会议由党的委员会主持,主持人一般为党委领导成员中拟任大会秘书长的同志担任主持人。
但为了要开好预备会议,应先开好两个会议:一是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简要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对大会议程进行讨论,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事宜。
(二)召开预备会议的程序
党的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一般有以下程序:
(1)清点到会人数。
(2)党委主要负责人介绍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以及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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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4)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秘书长名单。
(5)通过大会议程(通过大会议程后,暂时休会,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
(6)宣布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相关事项。
二、党的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召开及主要任务
(一)党的代表大会主席团的职责
党的代表大会主席团是党的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有:
(1)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主持会议。
(2)组织代表审议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根据多数人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
(3)提出并组织代表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4)提出需提交党的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有关候选人建议人选,并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主持大会选举。
(5)起草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6)讨论决定代表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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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二)党的代表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产生及其职责党的代表大会秘书长由党的委员会在代表中提名,经代表酝酿讨论后,在大会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秘书长一般由负责筹备党的代表大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秘书长是党的代表大会期间日常工作的负责和组织者。其职责是:主持召开第一次主席团全体会议;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大会期间的事务性工作;领导大会秘书处,签发会议的各种文件。
第六节
党的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召开
及委员会的产生
一、党的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召开前的事务性工作(一)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的通知
党的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即可发出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的通知,一般名称为《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单位第×
次代表大会的通知》,通知一般包括: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期。
(2)代表报到的时间、地点。
(3)代表及代表团报到的注意事项。
(4)有关要求及联系单位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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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表团(组)及划分原则
党的代表大会一般会有几十甚至几百名代表参会。为了便于讨论问题、组织活动,使代表大会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一般会将代表划分成若干个代表团(组)。其划分的原则:
一般按选举单位划分成团(组)。代表人数少、编不成一个代表团(组)的可将几个工作性质相近的选举单位的代表编合为一个代表团。代表团的确定一般需经党的委员会确定。
代表团(组)长的产生一般可以由党的委员会或大会筹备机构提出建议人选,经代表团(组)全体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也可以由各代表团(组)推举产生。
(三)会议材料的准备
党的代表大会召开的基础和保证是要做好党的代表大会文件材料准备工作。材料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通知类资料。包括发给与会人员的会议通知、会议须知、作息时间表、会议日程安排、大会工作机构及联系电话表等。
(2)名册类资料。包括代表名册,大会工作人员名册,大会主席团成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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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名单、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等。
(3)文件材料。主要有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党委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相关决议(草案),选举办法。
(4)其他材料。包括大会文件材料的分发流程表,发文目录单,各代表团的发文单,供会务工作人员使用的各种表单等。
(四)大会日程的编排
编排党代表大会日程,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素:
(1)编排党的代表大会的日程要充分考虑会期、会议议程及拟采取的选举方式等情况。一般可根据会议的议程,首先将大会划分为几个大阶段。再对每个阶段的议程和主要活动作出初步规划,然后再根据会期设计日程。
(2)根据议程的具体内容、要求、合理安排日程。应尽可能把时间安排得充裕。
(3)大会日程的编排要明确具体,使人一目了然,其内容一般应有时间,包括上午、下午,其中有的会议如主席团会议以及全体会议的时间要精确到时、分;会议内容;主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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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会会场的布置
党的代表大会会场布置的原则是:庄严隆重,朴素大方。一般应在大会主席台正中悬挂标准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红旗下摆放若干松柏盆景。主席台上可摆放适当花卉盆景。主席台上方可悬挂大会会标。会标和横标用字要规范,一般用长宋体。党代会投票箱一般要采用红色票箱。
二、党的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党的代表大会的开幕式程序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人数,实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2)宣布党代会开幕。
(3)奏唱《国歌》。
(4)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委负责同志做纪律工作报告。
(5)宣布休会。
纪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党代会大会审议。
(二)党代会开幕式的主持
党的代表大会开幕式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通常是党的委员会的一位副书记)。主持人在确认出席会议的代表符合规定人数,会议的各项准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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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已经就绪的情况下,可按照事先拟定的主持词主持会议。
(三)审议和酝酿讨论会议文件
审议和酝酿讨论会议的文件,包括审议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酝酿讨论党的委员会委员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讨论党代会决议各类草案和其他文件等。审议和酝酿讨论会议文件,是党的代表大会履行《党章》所赋予的职权,也是党的代表大会议程中的重要内容。审议和酝酿讨论会议文件,一般是在党的代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以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团(组)为讨论单位,具体酝酿讨论时间和方式,根据文件内容而定。
(四)酝酿讨论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或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
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在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召开主席团会议,酝酿讨论由党的委员会提出并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原则同意的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根据多数成员意见提出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党的代表大会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在各代表团对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党的代表大会主席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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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召开主席团会议,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印制选票提交党的代表大会选举。
党的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提交党的代表大会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时,一般应同时提供候选人建议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和健康状况以及个人简历。此外,党的代表大会主席团还应将关于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说明,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党的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在酝酿讨论中参考。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在选举之前,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应将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酝酿讨论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或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时,对有关问题或有关人选提出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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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党的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党的委员会要做出负责的答复。
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组织代表的,对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酝酿讨论,可参照上述有关做法。
三、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工作
(一)党的基层组织选举的基本形式
根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二)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的程序
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
(2)宣读大会选举办法,并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总计票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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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宣布新的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认真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会议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投票。
(7)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党的基层代表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才能进行选举。
(四)选举办法的制定和应注意的问题
党的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纪律监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必须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选举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对选举中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范,作为选举中所有选举人、被选举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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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党的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一般由党的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起草,经大会主席团审定和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进行修改,提交代表大会或大会主席团表决通过。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分别由会议主持人提交全体委员酝酿并表决通过。
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
(2)选举的任务。
(3)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
(4)选举的方式、程序。
(5)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
(6)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
(7)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8)监、计票人员的产生办法。
(9)选举的纪律等。
制定选举办法时要注意所制定的内容必须符合党章和有关党的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内容要明确、全面。对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明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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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选举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内容文字要准确,简明易懂,不可用可能产生歧义的字句。
(五)选票的印制及注意事项
选票是选举人表达意志和希望的载体,必须认真设计和印刷。
候选人姓名上方应预留空格供选举人填写表示意见的符号,并预留有选举人填写另选他人姓名的位置。选票上适当的地方还应标明选票的名称,注明填写选票使用填写说明。选票上的文字说明要简明扼要,用词应准确、清晰。用于不同选举目的的选票,在颜色上应做明显区别,为做好重新选举的准备工作,应印制好备用选票。选票上候选人的姓名按照姓氏笔画排列。
在确认选票是否有效时主要看选票的填写是否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每张选票应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余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七节
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一、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产生的基本方式
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委员会委员,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从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
二、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及主持
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后,应立即召开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其一般程序为:
(1)清点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
(2)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
(3)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关于新一届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
(4)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5)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6)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7)填写选票,投票。
(8)清点选票并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9)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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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11)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适用)(12)通过党的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13)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讲话。
新选出的党的委员会由于书记、副书记还未产生,根据规定,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主持会议,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进行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第八节
投票与计算
一、差额预选时投票方式与计票要求
党的代表大会在差额预选时,一般应召开大会集中投票。但如果代表人数较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采用分代表团(组)投票的方法进行差额预选。差额预选由大会统一组织,由各代表团长主持,在监票人监督下,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同一时间进行,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督人监督下,迅速将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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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送到大会计票室统一计票。计票工作必须在清点选票、核实无误,确认预选有效后方可进行。
二、差额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才能列为候选人。
三、正式选举确定当选人的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组织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四、正式当选结果的处理
(一)正式选举结果的公布与当选人名单的宣布正式选举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或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主持选举的领导机构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确定当选人名单,并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二)当选人名单的排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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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九节
选举结束后的工作
一、选举结果的报批
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情况。报告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党的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获得的票数等。
(2)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或备案的委员会委员名单。
(3)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的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大会闭幕式的程序
闭幕式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宣布党的代表大会闭幕,也可以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正式选举安排在闭幕式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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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员大会的闭幕式及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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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通过有关决议后,主持人即可宣布党员大会闭会。党员大会一般不单独搞闭幕式。党员大会闭会前领导人是否讲话,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章
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一节
概
述
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二)主要目标
党员经常性教育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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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增强党员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做好本职工作和自主创业、带领群众创业的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内容
(一)工作原则
党员教育是一门科学,其内在规律,决定了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要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党员教育必须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并要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教育工作收到实效。只讲理论,不联系实际,即使是正确的理论,也难以被党员所接受。
(2)坚持正面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党员教育,不仅要坚持正面灌输,努力增强教育的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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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感召力,还要努力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使他们能够自觉地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而在党内造成一种奋发向上的良好风尚。
(3)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管理、监督是紧密相连、互相依存的。教育要以管理、监督作为保证,离开了严格的管理、监督,教育的成果就难以巩固;管理、监督也要以教育为前提,离开了教育,再严格的管理、监督措施也难以坚持下去。
(4)坚持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党员教育工作者如果讲得好听,自己却做不到,言行不一,就会使被教育者产生逆反心理。
教育者以身作则,处处垂范,是一种无声的教育,是党员教育产生实际效果的前提。因此,教育者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处处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被教育者。
(5)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原则。党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思想问题,往往是由具体实际问题所引起的。因此,党组织在做党员思想工作的同时,要热情地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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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持加强教育与严肃党纪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党员教育的同时,对一些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坚决执行党的纪律。如只进行教育,不对一些明显违犯党纪的行为执行纪律,就等于助长某种错误行为,教育就不能取得实效。
(二)基本内容
党员经常性教育一般开展以下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
(3)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
(6)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7)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
(8)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党员经常性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教育的内容应当结合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紧密联系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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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想、工作实际,并做到在一个时期内,突出一个重点。但教育的着力点,始终应当放在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上。
三、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和保障措施
(一)方法途径
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不仅要选好内容还要选择好合适的方法途径,才能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其方法途径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种:
(1)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订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党员干部还要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
(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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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锻炼,到艰苦地区、艰苦岗位锻炼。
(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保障措施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保障措施主要有:
(1)加强党员教育队伍建设。要选好配齐党员教育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骨干作用。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建立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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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师、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和领导干部等组成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他们深入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每三年要安排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县级以上党校轮训一次。
(2)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县级党校和基层党校要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革命纪念地(馆)和科技示范基地等方面的教育资源,建立党员教育基地。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活动场地建设。
(3)加强教材体系建设。中央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写统一规范的党员教育基本教材;地方党委可结合实际编写制作党员教育辅助教材。党组织还应根据党员需求,向党员推荐、提供自主学习的材料。加强对党员教育教材编写、出版、发行和使用的管理。教材要通俗易懂、少而精,防止重复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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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保教育时间。党组织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有的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基层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员集体教育活动,保障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
(5)妥善解决教育经费。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党员教育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要厉行节约,少花钱,多办事。
第二节
党员的管理工作
一、基本原则
党员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管理中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一是要严格要求,即坚持以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标准严格要求党员,使每个党员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
一言一行以党性为最高准则;二是要严格管理,即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约束机制,使每个党员始终置于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三是要严肃处理,即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
(2)坚持思想教育领先的原则。管理必须以教育为前提,离开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再严格的管理措施也难以落实,难以坚持下去。只有通过思想教育,才能使每个党员都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管理和监督。
(3)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是平等的一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接受党组织管理和监督、不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特殊党员。
(4)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衡量一个单位的党员管理工作做得如何,主要看实际效果。实际效果表现在多方面,但是最主要的,一是看党员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是看党员的素质是否有所提高,党性是否有所增强,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充分发挥;三是看党员能不能带领群众为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党员管理要力戒形式主义、搞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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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党员管理上,我们党有许多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应当继承下去。但在新形势下,必须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把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和活动方式,使党员管理工作真正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党员管理的日常工作和途径
(一)日常工作
党员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有:
(1)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2)加强党员动态管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对党员进行审查,做好党籍处理和党纪处分工作。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做好对党员的考核、鉴定、表彰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
(5)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党员公布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6)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并严肃查处侵害党员权利的行为。
(7)搞好党内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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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管理的途径
党员管理的途径主要有:
(1)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只有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并将每个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才能将每个党员置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下。党员如果没有组织,就成为一盘散沙,党员管理就无从谈起;如果基层组织不健全,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就不可能对党员实施严格的管理。
(2)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并将每个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这只是加强党员管理的组织措施。但如果不从工作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就很难对党员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必须根据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如“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使党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3)加强对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党员管理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应经常分析研究,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特别是对党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并注意总结经验,使其逐步完善。如果不加强指导和检查,放任自流,再好的规章制度都可能流于形式。同时,要适应新形势,探索党员管理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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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动党员的管理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是: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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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责任感。
(三)党组织对待流动党员的措施
人才流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应破除“人才单位所有、部门所有、地区所有”的陈旧观念,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党员要求流动,凡符合人才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能人为地设置障碍,用不给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等办法来阻止人才的合理流动。
(四)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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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每年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五)流入与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
流入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具体职责: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登记工作,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篇四:党的基层党委工作手册
党建工作手册(1)支部建设部分
1党支部的设立…………………………………………………………………………………12支部委员会的设置……………………………………………………………………………13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原则………………………………………………………………………14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的工作原则………………………………………………………25党支部的性质…………………………………………………………………………………26党支部的工作要领……………………………………………………………………………27开好党的支部大会……………………………………………………………………………38支部大会决议的形成…………………………………………………………………………49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510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511党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512党支部委员与党员的关系……………………………………………………………………513党支部委员会与上级党组织的关系…………………………………………………………614党小组的划分…………………………………………………………………………………615党小组的作用与任务…………………………………………………………………………616党小组
会………………………………………………………………………………………17党小组长………………………………………………………………………………………18调整基层组织设置应注意的问题……………………………………………………………19党支部委员的增补与撤换……………………………………………………………………20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21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22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1423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1424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1425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1526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1527党支部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1528党支部保密委员的主要职责………………………………………………………………1529党支部群众委员的主要职责………………………………………………………………1630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1631加强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1632改进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1633支部在项目上的设置………………………………………………………………………1党支部的设立
建立党支部的原则。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并且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如工作需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决定,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联合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战斗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临时支部。外出执行某项临时性的任务,或者参加短期的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的工作,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均可设立临时党支部。
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1.支部委员会的产生。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应该定期由党员民主选举产生。
2.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根据本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一般应是单数,并以3到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由支部正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3.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分工。支部委员会一般可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其它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生活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委员会设哪些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来定,有的不一定设专职委员,可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
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1.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这一规定,凡重大问题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作出决定。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在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体现。在支部委员会的内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是平等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支部书记对日常工作负主要责任,他对日常工作的处理和对重要问题的意见应受到支部委员的尊重,但支部书记不能槁“一言堂”和家长制,不能擅自决定重大问题,而要认真倾听支部委员的意见。支部委员都应当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同时,还要主动地关心整体,和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一起,共同把党支部工作搞好。
2.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党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原则,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有事要同群众商量,尊重群众的意见,而不能脱离群众,把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
3.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要依法办事,要杜绝违反法制的言论和行动。要使党员都懂得“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党员应和人民群众一道,共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支部委员会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时,不能凭主观想象,凭一时的热情,大哄大嗡;也不要搞“一刀切”、“一窝蜂”,而要深人实际,深人群众,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的工作原则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凡属重要的问题,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乃改选支部书记、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一般日常工作可由支部正副书记商量处理,个别不适宜放在支部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
党支部的性质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党支部才能具体深人到群众中去,贯彻到群众中去。
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依靠党支部在群众中开展日常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实现党的领导。
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对提高党的战斗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的工作要领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基础。党把所有的党员组织在千百万个支部中,这才使党有了坚实的基础。才形成了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的有机体,才有了党的战斗力。
怎样做好党支部的工作呢?一般说来,应重点抓好以下环节:
1、建立健全党支部的各项制度。
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做好支部工作,应从何处人手呢?首先应从支部的制度建设人手。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大体可以分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制度,如党支部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选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等;党支部的工作制度,如党员评议鉴定制度、计划总结工作制度、创先争优制度、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等等。
党支部制度建设的具体步骤是,新的支部班子刚刚上任,就应检查支部的各项制度,根据原有制度的情况,结合新班子的工作和任务,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讨论,一致通过后,就成为整个支部中所有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此后,支部班子要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各项制度,使之不断适应支部工作的需要。
2、加强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
加强党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是与支部的制度建设同等重要的问题。支部班子是整个支部的核心,就如同桃子的果核一样,桃子正是随果核的成长而成长的,桃子的果肉是否丰厚,营养价值高低,都同果核的质量有直接的关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支部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决定了党支部的面貌。因此,抓好支部工作,还应从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做起。
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包括这样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支部委员会,尽量保持全员。因为支部委员会中的长期缺额是班子不健全的表现。二是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制度。生活会制度。谈心制度等等。三是严格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都应高度重视开好生活会,并注意提高生活会的质量。四是注意搞好支部班子的团结,要经常在班子成员之间展开谈心,交流思想,使支部班子成为一个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集体。五是发挥支部班子成员的模范表率作用。处处以身作则,为党员树立学习的榜样,使支部班子的核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健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加强支部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抓好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健全支部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可以采取这样几个步骤:一是教育党员正确认识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增强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二是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支委会应事先搞好调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将生活会内容提前通知党员,让党员做好准备;三是注意生活会的形式,改变那种长期不变的“念文件,读党刊,讨论发言”的现象,采取生动活泼、丰富多样的方法和形式;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委员要积极带头,作出表率,同时
要引导党员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富有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
4、注意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加强党支部建设,搞好支部工作,支部书记应注意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一种合力。这也是做好支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要包括:一是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明确支部委员的职责分工,放手让他们大胆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要与支委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支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积极帮助解决;日常也要多与支委谈心,经常了解他们的情况,做好思想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党小组的作用。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小组长会议,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具体任务,部署党小组工作;要注意听取党小组长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党小组长的工作责任心、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党小组的活动丰富多彩,生气勃勃。三是注意抓好典型。在支部工作中,支部书记和委员都应该有意识地培养骨干,树立典型,通过骨干和典型作用的发挥,推动支部工作的全面发展。
以上四个方面的环节,是做好支部工作的基本要领。当然,加强支部建设还有许多事情要抓,但是,只要牢牢地抓好这四个方面的工作,就会有纲举目张之效,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开好党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1.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的精神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实践,在一般情况下,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支部工作计划;
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先进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贝;
选举支部委员会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
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2.会前准备。(1)确定议题。支部大会的议题,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准备。确定的议题,要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2)事先通知。支部委员会要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3.会议出席对象。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有些支部大会,如讨论吸收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申请人党的积极分子列席,这样做,是为了对申请人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生活的实际教育。
4.会议程序。支部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缺席,也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主持者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
会议要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是吸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等方面的内容,还需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才能生效。
支部大会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大会结束后,记录要归档。
支部大会决议的形成
1.决议范围。凡属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有些内容如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或学习党的文件,或上党课,或进行党的其他活动等,一般不需作出决议。
2.准备决议草案。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一般要先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由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以便于支部大会展开讨论并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意见和方案,提供支部大会讨论和修改,最后由支部大会正式作出决议。支部委员会对某个问题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
3.民主讨论。支部大会讨论议题时,应当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以集中正确的意见,作出正确的决议。在支部大会上,支部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时,也可将支部委员会在讨论某个问题时的不同意见向支部大会作介绍,供到会党员进行讨论。有的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讨论某项问题时发表的意见没有被采纳,或者虽被采纳,但后来认识有了变化,在支部大会上发表与支部委员会不同的意见也是允许的。当然,支部委员在作这样的发言时要慎重,要尊重集体的意见,最好在事先把自己改变的意见和理由向支部书记说明。但不允许在支部委员会讨论问题时有不同意见故意不提,而在支部大会上突然发表。这种做法不利于党的工作和党的团结,是不符合党性原则的。
4.表决通过。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每个有表决权的党员都要以对党负责的态度,对所要表决的问题,明确地表示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意见。
党员如果不明情况,难以发表意见,放弃表决权是允许的。但弃权的同志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行动上服从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大会应尽量避免发生弃权的情况,支部委员会应将各项议题事先告知全体党员,以便党员作好准备,在支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每个党员也应采取对党积极负责的态度,明确表明自己的意见,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表决权。
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支部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才有效。
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大会的同志,因组织关系不在本支部,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
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只要不是紧急事情,不必匆忙作出决定,可以让大家分头作些酝酿,然后再议,一次不行,就多议一两次,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果事情紧急,不能因为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定,以免耽误工作。
党支部通过决议,不宜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因为,只有召开支部大会,经过充分讨论,交流情况,统一思想,作出正确的决议才有保证。有的在召开会议时,对没有到会的同志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把他们的意见提供给会议参考是可以的,但在表决时,不能把他们的意见算成赞成票或反对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
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开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果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程序是:作好会前准备。会议主持人要做好材料准备;会前要向支部委员通报情况,使支部委员明确会议议题和所要解决的问题:通知支部委员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集体讨论。党支部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禁止“一言堂”。形成决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议或决定。对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分头落实。把支部委员会会议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后存档备查。
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一般情况下,凡是支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都应当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有时因工作需要,如;传达布置某项工作、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时,为了争取时间,减少层次,更好地统一骨干的思想,可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以及有关行政干部列席,听取他们的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也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应称为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二是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要扩大到多大范围,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内容来确定,研究党内问题与研究其它问题所吸收的对象应有所区别;三是列席参加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但作决定时无表决权;四是这种会议不宜开得过多,更不能以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来代替支部委员会会议,否则,容易削弱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经常性工作。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准随意****或修改。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时,应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说明情况,进一步讨论决定,如果意见不统一,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
党支部委员与党员的关系
在党内,党内同志之间有分工和职务的不同,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别。所有党员都是党的普通一员,都要履行党员的义务,也享受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党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只有上下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人与党组织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党员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只有支部委员会和党员之间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当然,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某一方面工作,是代表支部委员会行使职权的,党员应当尊重和服从,但这不是委员个人与党员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支部委员会与党员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与上级党组织的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要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的领导,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并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既要经常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对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不符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请求改变。如果上级党组织坚持原来的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必须执行,不得进行抵制和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党小组的划分
1.如何划分党小组。党支部在划分党小组时,可以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来考虑。一般以工矿企业的车间、班组,机关中的科室,大专院校中的班级,连队中的排,农村中的自然村落为单位来划分。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如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合编党小组。
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组织要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党小组的建立应该便于党支部管理,便于开展活动。有的地方巳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如对市区个体工商户党员,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辖的范围或他们所在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范围建立党小组。在农村,有的按照专业户、经济联合体、进城经商布点远近和行业特点等建立党小组,有的打破生产队的界限,自愿结合建立党小组等。这样做的好处是使党
小组便于开展活动,有利于增强党的战斗力。
不编党小组的党支部,其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
2.党支部的成员都必须编入党小组。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在建立党小组时,必须将支部内的每一位党员,包括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的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分别编人党小组。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不要将他们单独划出编成一个党小组,仍应按照他们的工作部门编人党小组。
3.建立党小组的批准权限。建立党小组,只须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支部委员会应将本支部党小组的组建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
党小组的作用与任务
1.党小组的作用。党小组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团结、教育和管理党员,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支部布置的任务,保证党的指示和支部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党小组经常组织党员一起活动,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员的要求最了解,做党员的思想工作更贴切自然,能收到良好效果,所以,搞好党小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依靠党小组开展各项工作。如党支部制订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改选支部委员会、评选优秀党员、发展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等等,一般都先经过党小组认真酝酿,充分讨论,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党支部应依靠党小组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党小组无权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讨论问题时不采取表决形式。
2.党小组的任务。党小组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作出汇报。
(3)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收缴党费等党务工作。
(5)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同级的工会和共青团小组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完成生产任务和行政工作。
(6)分析研究周围群众的思想,全面关心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党小组会的会期。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至两次,定期召开。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也可增加,或推迟召开。
2.党小组会的内容。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根据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范围,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安排时,可围绕一个内容。党小组会也可根据不同内容,采取其他活动形式,使党小组活动丰富多采。
3.党小组会要讲究实效。每次党小组会要考虑效果,要设法开好。一般可采取以下办法:
确定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好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党员,让每个党员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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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的基层党委工作手册
《党委工作手册》、《党总支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办法(高校)
《党委工作手册》、《党总支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办法
《党委工作手册》、《党总支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的使用,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为规范《工作手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党委的活动要记录在《党委工作手册》中,党总支的活动要记录在《党总支工作手册》中,党支部的活动要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认真做好原始记录的留存。
2.《工作手册》由书记或委员于日常工作中填写,并设专人保管。
3.《工作手册》中所设项目必须认真、如实、及时填写,详略要得当,字迹要清晰。页面空间不够的项目可以打印粘贴。具体要求为:
(1)工作计划类内容。第一,工作计划要有具体的实施举措,举措要有优先排序,以突出重点,合理分配资源;第二,计划实施举措要有具体的时间表和负责人等,以便跟踪、检视、考核。
(2)制度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应详细写明各项制度类别、名称、主要内容、制定时间,可附制度建设情况总结(包含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制度建立的目标、实施过程、实施情况反馈、经验总结等内容)、已形成的制度成果、简要的案例等作为支撑材料。
(3)表格类内容。要求信息准确,格式规范统一。日常党建工作常用表格应按照日常工作要求填写,可直接打印粘贴。其它表格要求如下:第一,日期/时间类。入党时间格式为2017.06,其它会议、活动时间应精确到日,格式为2017.06.06。第二,名称类。党组织名称应填写换届选举审批通过的党组织名称全称。第三,身份信息类。姓名、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等应与身份证上各项信息保持一致,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计算,民族应写清“*族”。第四,活动/会议内容、形式类。根据实际开展情况,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突出重点。
(4)记录类内容。第一,认真填写会议、活动组织的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参加人、主题等。第二,会议、活动内容应如实、详细填写:会议内容至少包括,发言人的姓名、发言的具体内容、讨论的内容、提出的建议、通过的决议、现场有关动态等,会议记录要原原本本、真真实实地记录现场每个同志的发言,以便于查阅,了解思想交流过程;活动内容需详细记录活动的开展背景、过程、创新点、意义、活动收获或成果等,可附上活动照片、参加人的心得体会等作为支撑材料。
(5)总结类内容。工作总结应包括年度工作回顾、工作中的重难点、创新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下一年度工作思路等内容。
4.《工作手册》的填写情况将作为基层党组织评优、基层党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党委对各二级党组织的《党委工作手册》、《党总支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每年作一次检查,对基层党组织
《党支部工作手册》不定期抽查。各二级党组织要对下设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形成考察意见。5.《工作手册》应按时领取和上交。每年一月五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应将上一年度《党委工作手册》、《党总支工作手册》送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时领取新一年度《党委工作手册》、《党总支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新成立的党组织,应及时到党委组织部(办公楼___房间)领取新的《工作手册》。因学生毕业或合并等原因撤销的党组织,应及时将《工作手册》上交至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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