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_关于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篇二
关于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篇二】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5月22日至25日,财经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的带领下,先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及发改委、编办、住建局、国税局、商务局、国土局等13个部门开展优化营商工作情况汇报并座谈,随后深入到市政务大厅、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和渭城、武功、泾阳、三原、淳化县开展调研,听取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与市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座谈,实地查看各县区政务中心,走访了近20个企业。5月30日,针对调研中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水电气暖供应问题,财经委又召集市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和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本次调研还通过市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调查问卷,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短信平台发布了征集意见短信,共收回市人大代表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反馈的有效调查问卷273份,从而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市政府按照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为增强全市发展竞争力、加速追赶超越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围绕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政策制度。2017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印发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咸阳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特别是“10+3”行动方案,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2月份,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和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初已由市职转办(市编办)调整到市发改委。领导小组确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安排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议,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围绕“10+3”行动,成立了九办四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各县市区也都相应成立了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全市“四场攻坚战”之一,并将今年确定为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春节收假第一天即召开了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各县市区也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市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市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2017年以来,市编办(职转办)先后两次组织梳理公布市级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涵盖40个市级部门权力和服务事项558项(截止5月末),其中涉及事项较多的为食药局48项、人社局45项、公安局43项、民政局39项、工商局39项。同时,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全力推动服务标准化。特别是三原县实行三级包抓帮扶机制和企业宁静生产日等12条提升政务环境的举措,在2017年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中位列全省第九、全市第一。二是大力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成立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政务服务办公室,先期确定13个涉及项目审批和市场准入及监管行政部门审批科人员、事项向政务中心集中,市工商局审批科已入驻市政务中心,食药、城建、人防等部门的审批科基本筹建到位。实体中心共进驻市级部门、机构和单位29个,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205项(子项);
网上中心进驻市级部门48个,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共538项。三是推进“三级联网四级联动”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市政务中心先后协助市国土局、财政局、自来水公司完成了流程修改等工作。各县市区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平台业务已覆盖至部分镇(街)、村(社区),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截止5月底,“市-县-镇-村”四级政务平台共受理各类服务事项5.8万件。四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彬州市(彬县)、泾阳县是全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两县分别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事项由多部门变为“一部门”行使。泾阳县将涉及行政许可的20个部门承担的154项、彬州市将21个部门承担的166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交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其他县市区目前也正在筹备推行该模式,预计年内将实现全覆盖。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今年以来,市政府相关部门基本能对标“10+3”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工商登记非常快捷。工商局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 0.5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截止今年4月底,全市微信设立登记市场主体6506户,占同期登记总量的33.42%。开通了“工商企业通”平台,在银行网点为新设立企业提供注册登记、账户开立、网上银行、结算等服务便利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网上办事大厅、“工商企业通”平台、政务大厅四种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优化开户流程,人行咸阳市中心支行明确了“商业银行受理客户资料到报送至人行进行核准,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和注销都较为便利,1-5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934户,同比增长26.2%,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8.3万户。二是不动产登记、纳税、开办施工许可时间大幅压缩。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从今年3月份起,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分别压缩至受理之日起8个、5个工作日办结。截止4月底,全市国地税基本实现税务业务“一厅通办”,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等候时间分别压缩至2分33秒、15分15秒。通过“提前介入、优化评审、多图联审、压缩时限、简化材料、取消搭车事项”等改革举措,简化建设单位施工许可审批环节,将办理时限从原220个工作日缩短到51个工作日办结,目前新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平均涉及行政审批环节7.6个,平均办理时限20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2017年省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中,综合评价位列第八。今年以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从调研情况看,我市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园区、路段的水、电、气、暖、通讯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不到位不及时、收费不合理、有时不能正常供应和使用的情况。不少园区缺少公共交通,员工上下班不方便。此外,城市管理水平不高,城市服务功能有待提升,环境脏、乱、差现象仍存在,治污降霾、生态环保工作也是我市营商环境的一个短板。
(二)“放管服”改革还需加强,投资软环境有待改善。一是政务效能有待提升。部分职能部门审批事项还比较繁杂,不能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予以办结,企业重复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审批权下放后,基层设备、人员、技术欠缺,承接能力不足,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时间拖得更长,效率低下。虽然市级、各县区都设立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权,但有些县区政务大厅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一些已进驻的单位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部门窗口仅有“收发室”“中转站”功能,只能咨询不能办事。有的窗口办事流程图示不够清晰,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执行还不够到位。有的部门电子政务水平不高,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极为有限。二是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还不顺畅,机制还不健全。企业的利益诉求还缺少有效的表达反映途径,部分涉企政策、补助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加之我市劳务、法律、广告、设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且管理不够规范,收费不尽合理,也影响了企业发展。三是监管不公、监管过度现象依然存在。多头监管、重复监管没有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个别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就会对同类型企业进行大检查。互联网等新经济形态的监管还需加强探索。此外,个别地方、个别项目还存在强行供料、强揽工程、阻挠项目建设等问题。
(三)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据省统计局2017年市级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我市获得信贷一项排名垫底。调研中也了解到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一是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评估登记部门分散、程序繁琐、收费较高,贷款额度低且办理难。有的企业为了运转不得已进行民间融资,高利息、高成本导致企业难以发展壮大。二是融资担保、信用等金融服务机制不健全。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不充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刚刚实现县域全覆盖,业务还没有全面铺开。三是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还款意愿不强,一些企业存在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致使金融机构不愿、不敢与中小企业打交道。此外,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合力。
(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不浓。《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调研发现,各级各部门对这部规范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法规知之甚少。一些部门、县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避而不谈或泛泛而论,既没有数据也没有实例,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与脱贫攻坚战等其他三场攻坚战相比,干部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有限。此外,一些企业负责人、基层干部反映,有的部门、干部存在不作为现象,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愿积极主动开展涉企工作。
三、工作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加速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石 从企业发展出发,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首先,要对全市所有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实行三级包抓,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加大对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强对园区道路、水、电、气、暖、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其次,市政府要积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压缩办理时限,强化收费标准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拓展服务方式,提升保障能力,为用户提供便捷、安全、稳定、价格合理的服务,切实满足企业生产运营需求。坚决杜绝水、电、气、暖等公用服务企业向企业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违规收费。
统筹谋划,加大城区公共服务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实施《咸阳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基础设施规划(2014-2020年)》,坚持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城市功能完善同步推进,打造产城融合综合体。突出交通先行,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在园区及周边配套建设住宿、餐饮、商务、休闲等生活设施,为入驻企业员工创造便利的生活条件。同时,加大对企业引进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在保障性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力度,解决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营建生态宜居宜商的环境。一要持续巩固创文成果,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化进程。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等,加大绿化步伐,提高城乡生态建设水平。二要加大煤、尘、车及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夏防臭氧治理、冬防PM2.5及重污染天气应对治理,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让优美的生态环境成为推动我市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二)围绕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多点发力,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和“三级联网四级联动”等工作。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充实基层审批力量,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推广全程帮办、容缺后补、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大力培育、壮大中介服务行业,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标准、收费,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
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新产业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行为,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关系市场秩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强行供料、强揽工程、阻挠项目建设和制假售假、短斤缺两、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创设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着力破解要素制约,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便企业获得信贷。加强货币政策引导,夯实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单列责任,保证信贷供应规模。健全完善评估、征信、担保、信用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水平,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循环贷”等工作,协调税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保障“诚信纳税贷”的全面实施。坚持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降低服务成本,提升办事效率,增强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做好信贷投入的基础性工作,完善财务制度,提升信用等级,增强企业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等手段的能力,实现全方位融资。
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从严配置土地指标,严把项目审核关,严防圈地占地现象。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清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调拨给急需用地的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监管,切实为企业减负。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全面落实支持清洁取暖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扎实做好人才招引培育工作,以人才带技术、带项目、促创新。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好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问题。
(四)强化宣传督导,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要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为统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标语及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途径,大力宣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主要内容。加强对中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宣传,积极挖掘“放管服”改革的正面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传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声音”和 “正能量”,对不作为、慢作为及“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及时曝光,切实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做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市政府要加强对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县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调查对象答疑解惑,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重视对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倒逼相关部门、县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
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要认真落实每月一次研究安排会、每季一次点评会制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服务企业专项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督查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反馈等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常态检查、随机抽查、年终督查相结合,创新督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广纳民意,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严格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导向,制定配套奖励措施,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严厉查处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行为,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我市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设施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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