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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8+,2020年x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12 11:29:24 | 浏览次数:

8688+ 2020年x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为基础,以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坚持多规有效衔接,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为我县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要求,我县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主要为粮食(玉米)生产功能区xx万亩(具体任务见附表)。xxxx年x月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xxxx年x月底前,完成委托作业的公开招标,xxxx年x月,将划定任务落实到片区和地块,xxxx年底前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三年完成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持粮食生产能力基本稳定,农业基础设施更加稳固。

三、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x.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粮食、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季节性休耕项目成果等,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

x.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x.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x.多规统筹,划建管护统筹。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多规统筹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土地不被其他建设占用。同时,精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土地,实现划建管护统筹一体。

x.要坚持实行分工负责。划定工作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县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狠抓落实,各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全面负责。

x.试点先行。在全面部署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同时,选择一个乡镇试点,探索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路径,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划定范围 一是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实地情况,参照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装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限、行政界限以及权属界限等,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片块地界。二是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占用地块。三是划定任务全部落实在我县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对符合划定条件的地块应划尽划,确保数量上划足、质量上划好、空间上划优,优先把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划定范围,确保划定任务如期完成。

(三)划定标准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xx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成方连片面积不低于xxx亩。三是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耕地休耕试点、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等范围。四是具有粮食和棉花种植传统,近三年来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五是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四)划定要求 x.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村。我县已明确各乡镇划定任务,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尽快将划定任务分解到所辖村。

x.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将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x.尊重群众种植习惯,以河川丘陵区为重点区域划定。参照各乡镇近三年粮食(玉米)、重要农产品的种植面积,确定分配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任务,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加强对划定工作重点乡镇的指导和督促,树立工作样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方,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五)工作重点 x.地块划定。以地块为基本空间单元,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位置、面积,并结合实际记录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物类型、权属以及路桥涵渠等农田灌排工程等基本信息。

x.上图入库。将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具体地块制成电子地图,整理汇总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各类成果的电子数据和文档,建立、更新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并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衔接。

x.建档立册。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表册、图件、文本和数据等成果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成果资料的归档、管理和使用。

x.精准化管理。记录并监测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等种植情况变化信息,相应补助补贴政策投入等基本情况;
记录并监测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主体、标示标志等基本情况;
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与汇总。

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步骤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包括制定方案、准备工作、图件制作、公告公示、数据建库、检查验收、成果管理共七个步骤,其中,基础在“指界测绘,内业处理”,核心在“信息公示、修正完善”,关键在“组建数据库和应用”,需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x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将划定任务分解到乡镇。乡镇村的实施方案还要明确调查人员、审核人员和录入人员。以上方案分别由县农牧局、各乡镇和村负责,填报《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并于x月xx日前分报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牧局备案。把宣传发动贯穿整个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始终。一是组织召开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动员会、培训会,对各级干部、调查人员进行动员培训。二是利用现代手段和传统手段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法律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划”为“我要划”。由县委农工委、县委宣传部牵头,通讯公司、电视台、文广新局、县仲裁办和各乡镇等配合。

(二)调查摸底,收集信息阶段 主要是收集相关文件、图件、数据等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资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林业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图件资料及文本说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等规划的图件、数据库、文本及说明,遥感正射图象资料等。由县农牧局牵头,县仲裁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三)指界测绘,内业处理阶段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要求,通过招标确定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调查测量服务单位。同时,抄报县仲裁办和国土资源局备案。委托中标的第三方测绘服务机构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叠加相关规划成果,制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底图。根据综合分析情况,确定重点核查区域并开展实地勘察,确保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图、数、地一致。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上图图斑进行地块面积量算,汇总生成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面积,再汇总生成x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并编制分布图。绘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地块示意图,配合中标单位测绘指界。由乡镇、中标单位负责,村组负责人及调查人员、民政局、国土局、水利局、交通局、林业局等配合。制作“两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地块调查信息公示表》、《界址点成果表》)、“三图”(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和划定地块分布图)。由中标单位负责,乡镇、村和软件公司及调查人员配合,于 x月 xx日前,把纸质和数据成果提交县农牧局和仲裁办。

(四)信息公示、修正完善阶段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地块调查信息公示表》和《划定地块分布图》,由村组进行审核后,进行第一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x天。对公示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方提出的异议,填写《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问题登记表》,进行核实、修正。经核实、修正后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地块调查信息公示表》和《划定地块分布图》,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x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地块调查信息公示表》和《划定地块分布图》上签章确认。由乡镇负责,中标单位和村组负责人及调查人员配合,于二轮公示结束后x个工作日内,将公示结果报县农牧局、县仲裁办。

(五)组建数据库,建立信息应用平台阶段 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数据库软件和管理软件服务单位。按照省农业厅有关要求落实。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建立x县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与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素。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农牧局负责,县国土资源局、中标单位配合。利用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软件和管理软件与其相对接,建立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和管理系统。由县农牧局牵头,各乡镇、中标单位、县仲裁办配合。

(六)整理档案,检查验收阶段 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整理归档,作为划定工作的原始依据。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农牧局负责,县仲裁办、县国土资源局和中标单位配合。检查应贯穿划定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确保划定质量。依据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对划定的片块和地块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划定成果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划定流程是否规范到位、数据库是否符合划定任务指标等。xx月底前,县农牧局牵头组织本县的成果自查自验,并将结果上报市农牧局。检查验收按照每个行政区不低于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总面积xx%的比例进行。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调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农工委、发改局、财政局、仲裁办、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民政局和中标单位人员组成联合检查验收队伍进行检查验收。

(七)建章立制,成果管理阶段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包括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材料,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电子信息。),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县级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经县政府同意后报送市农牧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并抄送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县农牧局负责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向上汇交等管理工作,推进成果的共享利用。

五、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一)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现代农业园区和中低产农田改造,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强化玉米生产功能区耕地质量、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工程建设。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推进规模化经营、机械化生产、轻简化管理,增加种植业效益。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和实施财政项目,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政策。深入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开展农产品加工、储运、整理等设施建设,构建市场营销网络,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使其成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骨干力量。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鼓励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扩大粮食生产适度经营规模,通过机耕机收、统防统治、代耕代种、统购统销等全程服务,发展服务型规模经营。大力培育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打造粮食生产功能区规模经营片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示范带动促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规模经营上台阶。引导和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要,优化生产结构,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引导粮食、特色农产品等大宗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收购、代烘代储等服务,增加绿色优质农林产品供给。

(三)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着力深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抓紧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以“专家定点联系到乡镇、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提升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加强繁(制)种基地建设,完善跟踪评价体系,加快 优良品种、高产栽培技术普及应用,提升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积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智慧农业,推动电子商务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全覆盖,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信息化水平。开展政府购买农业服务试点,支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争取省、市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

六、切实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 (一)依法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 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安排,农业粮食生产功能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按照国家有关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的规章制度,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落实管护责任 各乡镇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按照“谁管护,谁收益”原则,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力度,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对承担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进行奖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基础设施破损、缺失修复。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 县农牧局、县国土资源局要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粮食生产功能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粮食生产功能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强化监督考核 县农牧局、县发展改革局要会同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结合粮食安全责任制,细化分解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的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单位部门的评先评优相挂钩,并完善责任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进度。

七、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政策支持 (一)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县有关部门把粮食生产功能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投资支持,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现代农业园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高效节水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县政府将加强行业内部和行业部门间资金整合,统一建设内容、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工程监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形成建设合力。创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体制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开展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物联网与信息化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撬动作用,提升农业投资整体效率和效益。

(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县财政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探索多种形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合模式,可以按照统筹规划、分部门实施进行整合,也可以突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部门界限推进资金整合。围绕功能性、环节性补贴,率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补贴精准性、有效性。启动县级农业信贷担保创新试点,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

(三)创新金融支持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持续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在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保险全覆盖,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继续深入推动农机保险全覆盖,支持保险企业开发推广农作物产量保险、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探索发展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业互助保险组织,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工作,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农工委、县农牧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统计局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划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划定及宣传、培训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由相应机构做好本乡镇的划定建设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部门分工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工作由县农牧局、县委农工委、仲裁办、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等四部门具体负责推进。县发改局做好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县农牧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划定建设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下达各乡镇划定任务,落实国家部委、省厅局有关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划定所需永久基本农田电子图件和数据库,完善监测监管体系。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发展规划及图件。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城乡建设规划及图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图件。县农牧局要及时更新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信息,做好数据汇总提交,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县委农工委、仲裁办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协助县农牧局做好划定工作。县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水利设施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负责提供水利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关资料。县开发办负责提供农业开发方面有关项目资料。县财政局要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专项经费,确保工作顺畅运转。

(三)落实划建责任 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总责,成立由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牵头、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的协调机制,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评 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由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牧局)牵头,负责每季度末向市向省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县农牧局、县委农工委、仲裁办和发改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将适时赴乡镇开展专项督导。制定验收评价考核规程,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对有关部门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

(五)大力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利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总结提炼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和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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