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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学校卫生监督调查分析

发布时间:2022-03-25 10:38:37 | 浏览次数:

【摘 要】目的:了解济宁市任城区学校综合卫生现状,强化学校卫生监督,促进学校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方法:采取分层抽样方法,抽取任城区的大、中专、中小学共120所学校的传染病管理、食品及食堂卫生、学校饮用水卫生、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医务室等进行分析。结果:总合格率为92.5%;设学校医务室的比例为93.3%;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与学校比例未达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的学校比例低;校内及周边食品摊点的卫生有待加强。结论:校内综合卫生状况整体良好,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卫生监督工作仍需加强。

【关键词】学校卫生;卫生监督;现状分析

为了解济宁市任城区学校的综合卫生现状,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学校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济宁市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2013年10月,济宁市任城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120所大中小学校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济宁市任城区辖区内的学校,共抽查学校120所,其中高校2所,中专20所,中学52所,小学46所。

1.2 方法 按照学校层次,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采用座谈、现场检查、监测的方式,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管理、食品安全、学生饮用水卫生、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医务室等。具体评分标准依据卫生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中的《学校卫生监督现场监督检查表》的要求进行操作。检测前检测人员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专人专项负责检测工作,统一方法和标准。

1.3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5.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组间率的比较用χ2检验,均数比较用方差分析和两两比较。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在监测的120所学校中,合格学校有111所,总合格率为92.5%。在分项合格方面,各项合格率分别为:黑板卫生(89.0%)、教室采光(97.0%)、教室人均面积(100%)、教室照明(97.0%)、课桌椅(87.5%)、学生宿舍(96.3%)、厕所(90.2%)、学校环境噪声(65.9%)、传染病管理(92.8%)、生活饮用水(91.6%)。

2.2 学校传染病管理 本次抽查的120所学校中,建立学校传染病卫生管理组织、设置学校传染病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方面的比例较高,达84%以上,能够基本掌握学生因患传染病而休、退学情况。还有个别学校未设置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见表1。

2.3 学校医务室管理 120所受检的学校中,有112所学校设有医务室(所),占93.3%,其中有1所大学设有学校医院。在112所学校医务室(所)中仍有37家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占33.0%,有12所学校医务室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占10.7%。见表1 。

2.4 学生学习、住宿环境情况 学生宿舍得分高等学校高于其它层次的学校,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其余指标各层次间得分差别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仍有部分学校学生宿舍卫生条件较差,宿舍面积狭小,无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内外环境差,缺乏相应的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有些学生宿舍盥洗室水槽人均长度不足。

2.5 学校食品安全及食堂卫生管理

2.5.1 持证及食品合格情况 在受检学校中,共有77所学校食堂,其餐饮许可证持证率为96.28%;调查食堂从业人员3509人,持有健康证明的3438人,健康证持证率为97.98%;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3420人,培训证持证率为97.46%。从业人员“两证”合格率97.23%。抽查餐具823份,合格752份,合格率91.37%。抽查食品612份,合格584份,合格率95.42%。抽查食油77份,合格64份,合格率83.12%。

2.5.2 管理制度 有71家食堂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并实行制度上墙,占92.21%,大多数都配备专职的卫生管理员,65家建立了较完善的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占84.42%。

2.5.3 其他食品摊点 对校内及周边的533家食品摊点进行检查,其中食品零售摊点194家,持证率达89.69%。抽查食品从业人员1127人,其中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有998人,持证率为88.55%。

2.6 学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情况 对生活饮用水及末梢水余氯进行现场检测,120所学校合格110家,合格率91.67%;有70所学校设有二次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均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有2家学校使用自备深水井,无消毒设施。但部分学校没有提供开水,未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少数直接从事管、供水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清洗消毒、水质检验报告的档案不全等。

3 讨论

3.1 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 2013年任城区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制度的学校比例只有84.2%,低于山东省2002年全省水平96.12%[4],与济宁市的水平基本一致,且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以及如何采取处理措施上未能真正落实到位,如无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理预案,无专用传染病登记本等。其原因是学校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2]。卫生监督机构应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学校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学校应制定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出现疫情时要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并及时报告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

3.2 加强学校医务室管理和建设 2013年任城区仍有33.0%的学校医务室(所)属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这就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加大对学校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医务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对达不到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医务室,责令停业整治,确保学生就医安全。学校医务室多数条件差,普遍缺乏相应治疗设备及一些常规的治疗药物,学生与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比例没有达标。建议把学校医务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地方财政适当安排学校卫生工作的专项经费,为学校医务室配备相应设备[2]。加强校医队伍的建设,提高校医的业务素质,校医除处理轻微创伤外,还要关注青春期教育、性病、艾滋病防治等,要与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全力以赴地把学校卫生工作做好,要充分发挥校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尽早改变校医只是“创可贴医生”的局面[ 1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财政投入,改善学校医务室的房屋、诊疗设备等硬件设施[3]。

3.3 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提高学校的卫生水平 校内及周边的食品摊点的持证率和从业人员的持证率虽然高于济宁市,但持证率仍比较低,食品卫生存在安全隐患。今后,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应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外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特别是食品摊点的管理,加大日常性卫生监督的频率,组织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法》,依法经营,持证上岗,杜绝“三无”商品进入店内,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力度,消除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隐患,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放心;继续深入实施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通过“创建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食堂”向社会推荐一批学校食堂,建立卫生示范点,树立标兵,带动更多学校加强自身管理,从整体上提升任城区的学校食堂管理水平[3],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3.4 建立与教育行政部门的会商制度 在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方面,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每年教育部门开展的学校教育安全督导检查的内容,联合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在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卫生等方面给予现场技术指导,及时纠正和排除校园内卫生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1 ],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参考文献

[1]张丹阳,高海波,邹杰.学校卫生监督现状调查及对策[J].中外医学研究,2011,9(16):151-152.

[2]杨立慧,王国红,临淄区部分中学学校卫生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J].中国健康月刊,2011,8:213-212.

[3]王军,朱正盛,镇江市丹徒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调查及对策[J].中国校医,2013,12:168-169.

[4]张玉慧,杨育林,张迎修等.山东省学校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学校卫生,2002,23(4):37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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