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苏发〔2016〕30号)和《江苏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苏依法〔2019〕1号),加快“法治人社”建设步伐,推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我厅驻省政务中心窗口被省政务办评为2019年度“红旗窗口”。
一、整体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工作基础更加扎实 始终把“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重视、责任明确、组织有力,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谋划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年初,印发《201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将“法治人社”建设纳入重点工作予以部署推进,重点做好完善人社法规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提升人社系统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工作部署。5月,组织召开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座谈会。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法治人社”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明确26项“法治人社”建设任务和责任分工。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厅党组(扩大)会定期开展厅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与能力。开展经常性学法活动,先后举办专职监察员初任资格、换证提升、养老保险、劳动关系等培训20余期,培训3000余人次。组建队伍参加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练兵比武竞赛和法治知识竞赛,在今年全国行风练兵比武省际邀请赛中我省代表队获得第一名,在全国练兵比武决赛中获得第二名,我省参赛选手在全国“人社知识通”奖项五个名额中独占三席,分别取得第一、二、五名。四是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按照《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每年2月10日前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履行人社部门职能,“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加强与人社部和省委编办、省政务办、省司法厅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厅内各处室单位组织协调,确定年度“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不见面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各项工作。二是组织调整全省人社系统权力清单15项,调整后,全省人社系统共有行政权力79项。梳理汇总全厅30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同步更新办事指南。重新梳理和调整全省人社系统审批服务事项,印发《全省人社系统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19版)》,包括行政权力、社会保险服务、就业创业服务、人事人才服务、劳动关系服务等五大类,共65个主项、105个子项。三是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省政府要求,先后两次取消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涉及人社部门的证明事项97项。根据人社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我厅作为试点单位,共选择4项社会保险业务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事项,在全省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试点期间,全省按照告知承诺制共办理社会保险业务11854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41.7万件。四是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调整厅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服务模式,全部6项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核、决定、制证、出件等集中在我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施,相关处室不再受理申请。对标浙江、广东,对我厅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增加服务项目,压缩办理期限,减少办事材料。目前,我厅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服务事项共有132项,承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50%。五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省大数据中心要求,统一编制厅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53项,对《厅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行联审,为下一步数据共享打好基础。根据省发改委要求,向省大数据中心提供了11项共享数据信息。梳理证照目录与电子印章对应关系,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向省一体化政务在线服务平台申报刻制电子印章13枚,为我厅证照加盖电子印章提供了保障。六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在人社部“互联网+监管”事项和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基础上,对全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定的具有法定监管职责事项进行梳理,形成省级检查事项清单11项。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年度监管计划、监管对象等信息,上传检查和监督信息22条,完成对异常数据的处理工作。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在厅网站开辟“双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及时报送数据,2019年上传行政许可信息5条。七是积极做好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完成国家层面审定的8项人社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认领、调整工作。梳理自贸试验区赋权清单19项,起草本业务条线改革事项所涉文书、审批流程、事中事后监管等配套措施。八是建立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印发《关于动态调整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的清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15号),公开发布全省最新职业资格目录,进一步巩固减少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成果。制定发布《江苏省职业资格和职称比照认定目录》(苏人社发(2019)183号),同步明确27项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目录内的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有效衔接职称与职业资格,减少重复评价,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三、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制度引领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拓展社会各方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途径和方式,提升文件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年初印发《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苏人社函〔2019〕103号),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及出台的时间、责任处室。严格按照我厅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统一公布”制度。通过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方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印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办函【2019】101号),明确法制机构从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对送审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出具审核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办公会议审议。组织对《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等6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将已出台的4件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三是加强跟踪监督。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每两年对全厅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2019年共梳理规范性文件330件,确定保留305件,废止15件,失效10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机制不断完善 规范决策流程,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印发2019年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7个厅重大决策事项。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厅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在起草《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过程中,组织开展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进一步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自2016年起,选聘江苏博士达律师事务所为我厅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目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建立调研工作常态化机制。编制2019年调研计划,共确定7个重点调研课题和34个专题调研课题,全面涵盖人社工作各个重要方面。跟踪各专题调研计划落实,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为各地制定完善政策、推动工作落实提供参考。四是跟踪检查决策落实。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涉及人社部门8大项、31小项具体任务,均按计划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健全“年初全面部署、按月通报交流、半年梳理总结、年末系统盘点”工作落实机制,编发《督查专报》,有效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治欠保支持续发力。提请省政府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组织召开省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视频会,进一步健全根治欠薪工作体系机制。会同省住建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出台《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召开全省制度推进现场会,有效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治理长效机制。以良好业绩积极迎接国家对省政府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考核,在国家专项考核中我省继续获得a级,位居全国第三。二是执法机制不断创新。综合运用专项检查、网上书面审查、双随机抽查检查等执法方式,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建设,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为核心、各市数据系统为补充的指挥中心主体系统已基本建成,监控大厅、指挥大厅、监测预警、调度处置等功能模块上线运行,全省已有10个设区市完成硬件建设。三是加大劳动用工信用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同步推送至省信用办和人社部,2019年在厅网站集中公布48家用人单位违法情况。四是印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处室、单位按照《江苏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细化责任,抓好落实。印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在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目前全省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已全部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是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2019年3月29日至4月28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一是认真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监察机关监督。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面完成省“两会”153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3月17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十三届省委第五巡视组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三是高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维护公众知情权,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件,法定时限内办结率100%。四是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各类新闻通气会(发布会)6场,组织在线访谈5期;
制作专题宣传片3个。厅门户网站获评2018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一是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公正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55件,其中受理37件,作其他处理18件。受理的37件案件中已办结33件,其中维持29件,驳回2件,终止2件。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及复议答辩,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70件,已审结57件,其中驳回45件,原告撤诉12件。厅领导出庭应诉1件。被复议案件20件,已审结18件。二是规范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调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规范厅内行政争议处理程序,明确解决行政争议的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推动行政争议处理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八、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我们将继续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继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高水平的“法治人社”工作服务和保障全省人社事业和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机制。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提前做好文件制发准备,严格执行专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和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在合法性、适应性、协调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建议。二是进一步完善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规范编制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管理。继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跟踪评估,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三是进一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执法信息数据共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有计划有步骤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健全执法人员管理,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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